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17:05:40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安阳路772号,电话:66102789,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强信息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重大决策公开1件。

2. 管理公开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21件。

3. 服务公开

行政许可5431件、公开服务事项71项。

4. 结果公开

重大决策意见反馈6件。

5. 执行公开

财政预算1件、财政决算1件。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深化政民互动。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认真梳理和核查有关材料,及时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有效推进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规范有关工作流程,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服务、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规定。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高依申请网上办理能力,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四)平台建设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深度和广度。积极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开信息。整合资源,用好已有的公开阵地,发布微信250余篇,及时传播政务信息、便民措施、政策导向。强化媒体宣传,积极对接瑞安电视台、瑞安日报,开展宣传品牌创建活动,2022年与瑞安电视台合作推出联办电视新栏目《城市管家》,共推出36期。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根据规定,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科室、下属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0.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时效性不佳、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不够、开设栏目不全面等问题。

   下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的多样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注重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规范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