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9/2023-00073 |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瑞财农〔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瑞财农〔2022〕72号)等文件精神及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提前下达2023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建设资金386.59万元,资金来源于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温财农〔2021〕31号)90万元、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9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06.59万元,相应增加各乡镇(街道)“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预算指标。 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监督,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2023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 瑞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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