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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1- 03 16: 39: 4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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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安〔2022〕81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4A级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要达90%以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评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

三、考评内容

市局直属各学校和各教育学区4A级平安校园参照《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修订版)》(附件1)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及办法

(一)学校准备申报阶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照《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审表(修订版)》(附件1)做好平安校园的相关工作电子台账;填写好《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申报表》(附件2),考核评审表和申报表请学区属学校于12月23日前上交到各教育学区,由学区初审并汇总后和各直属学校于12月30日前上交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

(二)学区考核推选阶段:各教育学区结合学区年终工作安排,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3A级及以下平安校园由教育学区组织考核评定;4A级平安校园由教育学区初评筛查后,于2023年1月16日前按要求将相关考评材料传至“平安校园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并完成自评分设置工作。

(三)教育局考核复查阶段。市教育局将组织考评组对申报4A级平安校园的学校上传的材料进行考评认定及复查,并开展实地考评验收,同时视情抽查部分已经评为4A级平安校园的学校;5A级平安校园由温州市教育局进行考评认定。对考核得分不达标或当年发生本意见规定“负面清单”事件的,一律取消等级平安校园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核心载体。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学校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实施细则,真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讲座,大力营造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实行学校自查、教育学区全面检查、市教育局随机抽查的“三级联查”机制。考核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和询问师生的方式,切实反映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效。

(三)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根据考核评定情况及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复查和抽查情况,经会议研究审定,对各等级平安校园学校发文公布。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重要依据。


附件:1.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评审表(修订版)

2.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申报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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