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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1- 06 15: 50: 4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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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学〔2023〕2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大队辅导员、专职团干、政教主任、安保主任、分管副校(园)长,教育学区干部及在德育和安全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四品八德”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文件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2.学校德育理念清晰且符合学校实际,德育组织机构完整,德育工作制度健全,德育管理规范。

3.学校德育常规优良。坚持全员德育、全方位育人,坚持把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调育人贯穿学校德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争创形成家校社协同联动的劳动教育模式。

4.德育活动特色鲜明。学校德育能遵循育人规律,整合优化德育内容,深度融合“四品八德”教育,“学段德育”目标明确且执行有效,德育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影响力。德育常规和特色工作要突显“四品八德”和“学段德育”教育成效。

5.学校重视学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校风正、学风好。近两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二)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网格分工责任明确,科学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学校能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防溺水专项整治、暑期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宣传、禁毒反邪反诈安全宣传等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且温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完成率高。

3.学校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到位,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标准,“智安校园”建设到位且能正常使用,全面落实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护学岗”设置“四个100%”。

4.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各项安全制度健全,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并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5.在全省食品安全市创建中成绩显著,学校食堂达B级及以上,校内商店品牌化,已设置卫生(保健)室和心理健康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正常开展活动。

6.积极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学校安全档案规范、健全,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达到4A级以上的单位。

7.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本年度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是学校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在省、温州市平安暗访中被通报且扣分的。

(三)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学习、研究、掌握中小学德育工作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德育工作规律,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具有实施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思想素质好、业务精湛、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忠诚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连续从事德育工作或者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

4.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因材施教,在培养中小学生、班级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5.深入推进“四品八德”教育,明确学段德育目标,能落细落小落实“四品八德”和“学段德育”教育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四)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忠诚履行教师职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

3.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平安校园建设台账完整、规范,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达到3A级以上的。

5.从事学校安全工作两年以上。

6.学校在本年度内被省、温州平安暗访通报且扣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

各教育学区、各直属学校根据《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然后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上报市局后进行联评。先进个人由各教育学区、各学校确定好推选对象,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学区属学校由教育学区汇总后填写《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与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4),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申报材料电子稿于2023年1月12日前上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它

(一)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联系人:周继造(65810667)、金绍书(65810267)。电子邮箱:rajyjxsk@163.com。


附件:1.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与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与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2年度瑞安市教育系统德育与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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