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3-250033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吴志华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公告 |
因被征收人吴志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为维护公共利益,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瑞安市巾子山区块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瑞光大道南团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瑞政土征复〔2021〕63号)等规定,于2023年10月12日依法对吴志华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瑞集征补决[2023〕23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内容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