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128/2023-250313 主题分类 医保类-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0- 17 09: 18: 0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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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温医保发〔2023〕6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种植牙需求高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群众对口腔种植的高收费、宣传虚假补贴、用低价广告欺骗患者等问题反映强烈。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等四个方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3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开展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的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删除33H0008口腔种植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

    (二)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温州市单颗常规种植牙调控目标三甲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4500元,三乙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4330元,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4160元。为避免实际收费超过调控目标,留出5%的余量,即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总价三甲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4275元,三乙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4115元,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3950元。

    (三)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

   (四)相关要求

     1.做好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照本通知要求,市

医疗保障局要做好规范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现行口腔种植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采取针对性的落实举措,确保政策科学合理落地。

    2.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市医疗保障局要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总价,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及时清理自主定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3.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导。市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民营医疗机构主动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4.加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力度。市医疗保障局要将价格调控监测与经办日常稽核相结合,将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相结合,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三、适用对象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单颗常规种植调控全流程总价是指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六、新旧政策差异

   1.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口腔种植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对龈下洁治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采购管理科

解读人:郑丽清

联系电话:0577-66750125

政策图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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