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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瑞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1- 01 10: 09: 4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瑞人口计生领〔2011〕24号

 

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瑞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瑞安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

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突破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正确把握人口变动及其发展规律,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现代化文明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现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温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为我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打下了基础。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市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市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4左右,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3‰和7‰以下,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指标。2006-2010年回归后计生率83.67%;已婚育龄妇女一孩率51.86%,平均现存子女数1.46个,已婚妇女平均初育年龄25.04岁,比“十五”期末提高了0.62岁。截至2010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119.05万。

(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积极参与出生婴儿缺陷干预工程,努力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据统计,2008年10月开展“优生两免”检测以来,全市共有1565对新婚夫妇和9130对有指标待孕对象参加了免费体检。婚检率从2007年的0.8%上升到2010年的72.17%;孕检率从2007年的0上升2010年70.43%。出生婴儿缺陷率从2007年的23‰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19.53‰;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3.27‰、32.72/十万。

(三)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目标,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交车、出租车、广告宣传牌、村(居)宣传栏等媒介,每年都借助“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通过生育文化送下乡、关爱女孩行动、“母亲幸福工程”等为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根据技术服务体系“二次发展”要求,切实抓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08年以来,共建成中心镇合格站14个。市宣传技术指导站在十一五期间,相继增加了麻醉科室,男性科室,无痛、可视人流科室,并相应配置了大生化,彩超,麻醉机,可视人流,精液分析仪,红外线乳检等仪器,为全市各个乡镇服务站配备了指纹机、手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民政局办证大厅,建成优生“两免”健康体检服务中心,做到办证、宣传、健康体检“三位一体”,“一条龙”服务。

(五)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上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享受中考加分20979人,其中2457人因加分上线;发放独生子女高考奖学金66人,发放奖学金金额达33万元;扎实推进双农独女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从2009年开始,共对全市1221名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了社会养老保险;认真落实公益金制度,共发放公益金173户,发放金额62.51万元;公益金慰问2618户,慰问金额79.16万元;积极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共对7678人次,发放奖励900.54万元。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着力推进,出台了《瑞安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指导意见》,引导村居严格落实独生子女的双份政策和违法超生和非法收养对象的制约措施。截止“十一五”期末,全市已有63个村推行了这项政策。

(六)计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我市始终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的信息化工作水平。不断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优质服务指纹系统、奖励扶助信息系统和再生育网上审批系统,认真抓好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改进部门平台信息交换系统,进一步明确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信息交换工作的职责和规范要求,提高户口“四变”、结婚、出生等信息的接收质量。2009年开发了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无纸化”办公。

(七)流动人口“点对点”服务模式初步建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一盘棋”工作要求,出台了《瑞安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点对点”双边互动实施方案》,明确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职责,做到双向互动协作、信息互通共享。2007 年,按照500:1以上的比例,整合原公安部门的临时“户管员”和治安协警力量,充实了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队伍。

(八)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十一五”期间,我市打击了一大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案件,判处叶美玉、陈如斌、朱碎仙、马艳林、梁雪花、王勇、谷秀菊等7名有期徒刑;协助温州市侦破了王二敏羊水穿刺鉴定胎儿性别案件;吊销鲍田仁济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罚款3万元,吊销陈生虹医师执业证书并罚款1万元;没收曙光综合门诊部违法所得16071元,并处违法所得6倍的罚金96426元,同时责令停止整顿3个月;取消再生育指标15例。

(九)计生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五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一法三规”,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不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个案征收最高额达到75万元,2006年以来处理违法生育对象12759例,征收金额达到36206.3万元,落实党政绩处理313人,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十一五”期间共审查报审单位4910个,否决224个,限期整改5个,取消资金补助9万;审核个人7180人,否决192人;审查宅基地用地指标2666间,否决8间,审查户口迁移及其它37件。

(十)计生服务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市、乡、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计生工作人员1279人,其中市级75人,乡镇(街道)184人, 村(居)计生服务员1020人。出台了《瑞安市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管理办法》,建立“市管、乡聘、村用”的村级计生员管理机制,解决了村计生服务员因换届而换届,工作不连续的问题。同时,着力提高计生工作者的待遇。2008年在现有村级计生服务员中公开招考2名充实到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岗位;进一步提高了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经济、社会、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综合解决人口问题。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努力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始终按照“以人为本、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稳妥、鼓励创新”的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积极推进考核方式的转变,由一年的两次暗访一次半年度和年终考核,改为两次暗访一次年终考核。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其未来的人口发展将会遇到一系列新的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发展将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一)人口规模控制任务艰巨。我市户籍人口从113.48万增加到2010年的119.05万,外来流动人口从19.56万增加到57.05万,分别净增5.27万和37.49万。随着生育政策的微调和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必将微幅上升。此外,由于我市经济增长和位处沿海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2006-2009年,外省市人口婚嫁、迁入在我市落户的平均每年净增5150人。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平均寿命的增加,使我市的户籍人口逐年增多,将给我市人口规模控制任务带来巨大压力。

(二)人口结构分布发生重大变化。2009年12月1日公安户籍数据显示,我市0-5岁婴幼儿出生性别比127.34,虽然低于温州市(135.19)出生性别比,但仍然远远高于出生性别比的正常范围,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任务依然艰巨。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率上升,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年龄人口增多。随着我市建设宜居宜创业现代化大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生态移民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量的农村人口将进入城镇,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高,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据有关数据表明,我市的外来人口高达57.05万人,外出流动人口达14.73万人,其中在省内跨市区流动人口8.81万人,这一状况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仍将继续下去。频繁的人口流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人户分离现象也日益突出,给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小孩随父随母落户自愿、大中城市购房投资落户改革等,人口流动,特别是以经济为目的的经济型人口流动将进一步增多。由于流动人口大多属青壮年(20-45岁),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主要对象,因此,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能力面临新形势的挑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意外妊娠的控制、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出生缺陷干预,实施优生促进等优质服务亟待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乡镇技术人员的素质不高,计生专干不稳定,工作畏难情绪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严重制约着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三大主题,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技术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保障和维护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技术服务,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宣传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坚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保障和实现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发展。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重点、破难点,加大对基础薄弱乡镇(街道)的指导力度,促进平衡发展。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工作职能,创新机制,不断开拓进取,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综合协调。

(三)主要目标

2015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127万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期末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左右。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回落,利益导向机制更加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更加健全,应对老龄化措施更加有力,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建立以市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1、坚持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确保人口出生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以内。针对我市低生育水平不稳定的诸多因素,要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把限制与提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经济、社会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依靠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等综合措施,继续优化人口计生工作环境,继续优化人口计生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调沟通,恢复公安部门在出生婴儿报户时由计生部门出具证明的方法,确保报足报实出生人口,使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高度重视经济开发区、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现行生育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活动,不断加强计生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计生服务阵地建设,镇(街道)合格站建设达到10个。市宣传技术指导站在原有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做大做强,真正起到计生技术服务的龙头、示范作用。抓好塘下宣传技术指导站的阵地扩建工作,以适应东部人口大镇的计生生殖健康服务需要。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积极推进计生、卫生、民政“三位一体”服务平台上规模,真正做到集宣传、咨询、婚孕检一条龙服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指导群众选择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减少非意愿妊娠。积极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进一步推进“优生两免”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稳步降低。

3、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强基创优”工程,认真按照“分类管理、突出整治、创优示范、梯次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通过几年的努力,不断强化乡、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优化服务,夯实基层基础,使全市合格以上乡达到90%以上,合格以上村达到85%。继续探索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突出体现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双份政策和违法生育或收养对象的制约措施,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继续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和双农独女户家庭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达到100%,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家庭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提高募集资金能力,继续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进一步扩大关怀对象范围,使之逐渐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促进计生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4、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宣传、卫生、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更新理念,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优质服务、方便群众”的人口学校教学宗旨,将宣传氛围营造的重点放在农村,改革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提升计生宣传氛围档次;充分发挥基层人口学校作用,提升基层人口课效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加强人口网站信息更新,丰富内容,提升人口计生网管理水平。加强与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大、中、小学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不断开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5、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计生执法水平。认真制定人口计生“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深入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名人富人、社会公众人物和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超生问题,必须从严落实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反弹趋势。全面推行定点分娩和出生实名登记和二胎全程跟踪服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顿,实行B超行业准入制度,加大B超使用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机制,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推进“阳光计生”和便民维权活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

6、主攻薄弱环节,提高流口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 ”、“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加强流动人口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部门互动、区域互动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落实属地化管理、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服务均等化,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采取得力措施提高育龄妇女的办证入库率、流入育龄妇女持证查验入库率、育龄妇女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免费服务落实率;严格单位负责制、企业法人制、市场业主制、目标责任制、考核追究制,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7、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计生工作效能。要充分发挥人口信息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的信息资源的平台作用,围绕以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为重点、深化业务应用为核心、以建立高效畅通的网络平台为基础、以人口公众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加强信息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村级计生网络延伸工程,认真做好基础数据保障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确保计生系统业务软件的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大投入,坚持高起点科学规划,探索建立一套具有人员培训、考核以及计生政策查询的在线支持系统、通用表格系统和青少年网络宣教平台。建设动态管理新机制,以提高基础数据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克服建设与应用、信息化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使信息化为基层、为业务工作服务、为宏观管理与决策服务,为综合决策和科学规划提供人口信息支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工作领导。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把人口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点评机制,落实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统筹解决人口计生问题的职责和任务,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三个一”的领导机制。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改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三线”考核办法,健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计生责任制。健全完善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手、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2、加强经费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是国家基础性投入。“十二五”时期,我市将面临强化基层基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的扩展、利益导向体系的完善以及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的繁重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公共投入。继续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市级以上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年人均增长2元以上(按常住人口计算),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于农民实行计划生育免费手术服务、奖励扶助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经费的落实。保证新型生育文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信息共享、计划生育网底工程建设及基层基础培训等所需的经费。建立稳定的、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和确保资金规范运行的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服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员准入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计生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新录用5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街道)计生岗位工作,使乡镇计生公务员的配备逐步达到省和温州市的要求。严格把好“进人关”,对乡镇计生事业人员缺编的,进行公开招考或公开选调。坚持“市管乡聘村用”,切实加强村级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配备2名计生服务员。完善村级计生员的激励机制,将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与报酬待遇相挂钩。推行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提升人口计生职业化水平。根据《生殖健康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探索建立生殖健康新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办法,组织乡村计生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试、认证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岗位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市、乡两级计生工作人员95%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60%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村级计生服务员全部达到初中以上学历,其中70%以上达到高中学历。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考评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努力构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树立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4、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逐年进行考核,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表彰;对由于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工作滑坡以及严重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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