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11- 30 16: 04: 5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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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核准的批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瑞安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瑞安华瓯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拟在温州瑞安市南列岛与北列岛之间的海域建设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并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计量站。该项目已取得《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瑞发改投〔2022591。为满足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电力送出,建设其220kv送出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瑞安1号海上风电陆上计量站~东新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4.8公里、单回架空线路长度6.4公里、单回电缆线路长度1.06公里;扩建东新变220千伏间隔1个;新建光缆2×12.26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工程总投资7874万元,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四、建设地址

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莘塍街道、上望街道

五、核准项目的依据文件分别有:《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电发展〔2023697号)、《国网浙江经研院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22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浙电经研规〔2023575号)《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300141号)。

六、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瑞安市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1031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市供电东山街道办事处、上望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1031日印发

项目代码:2310-330381-04-01-569142

瑞发改投(2023)253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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