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瑞安市农业技术学校(瑞安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12- 01 15: 29: 1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浙江省瑞安市农业技术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瑞安市农业技术学校(瑞安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31114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97瑞发改投〔2021379号等文件及用字第330381202300138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277.84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用房20260.30平方米,学生及教师宿舍24311.81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21995.55平方米图书馆8107.85平方米,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4474.66平方米,门卫280.15平方米,垃圾房53.99平方米,连廊1374.05平方米,风雨操场8419.48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定同步建设。容积率0.84,建筑密度28.14%,绿地率35.31%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812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4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36万元,预备费108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投资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位于瑞安市马屿镇G-1-7地块,职技路以南,双屿南路以西。总用地面积106699.36平方米。

五、招标方式

浙江省瑞安市农业技术学校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七、其他

(一)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1121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公发集团、通信办、铁塔公司马屿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1121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9-330381-04-01-678443

瑞发改投(2023)274批复文件.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