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80/2023-253572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汀田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汀田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3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12 11: 22: 52 浏览次数: 来源: 汀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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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汀田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3)》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

                                                                                                                                                    2023 年8月20日


汀田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瑞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涵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汀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小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和一般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的处置。

二、灾情分级

灾情按地质灾害受灾灾情和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分别划分等级。

(一)地质灾害受灾灾情

按照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等级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死亡人数x(人)

x <3

3≤x <10

10≤x <30

x≥30

直接经济损失a(万元)

a <100

100≤a <500

500≤a <1000

a≥1000

(二)地质灾害临灾险情

按照受威胁人数或潜在经济损失,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等级

一般级

较大级

重大级

特大级

受威胁人数x(人)

x <100

100≤x <500

500≤x <1000

x≥1000

潜在经济损失a(万元)

a <500

500≤a <5000

5000≤a <10000

a≥10000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汀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业工作组。

(一)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相关分管领导任副指挥,街道人武部、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 综治办、农办、社会事务办、应急办,汀田街道住建所、执法中队, 汀田街道派出所、资规所、交通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所、 水利站、卫生监督所、供电所、广播电视站、汀田街道卫生院、电信汀田支局、移动汀田支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街道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起草、提议修改《汀田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受灾灾情或一般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3. 向瑞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4. 执行瑞安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市应急委员会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三)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和分工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调查监测、现场抢险、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现场治安、通信保障、宣传报道等 7 个专业工作组:

1 . 办公室

(1)设在街道城建办,由街道村办及汀田资规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街道城建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 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与救灾方案,为街道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传达街道指挥部的指示,协调有关单位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助应急工作的信息报导和新闻发布;承担街道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 . 调查监测组

(1)由汀田资规所、水利站、灾害发生地村社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汀田资规所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和措施。

3 . 现场抢险组

(1)由街道应急办、街道消防站、汀田派出所、交通执法中队、汀田资规所及灾害发生地村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街道应急办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消除险情、抢修受损生产生活及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

4 .医疗救治组

(1)由汀田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汀田卫生院、 街道社会事务办等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技术专家组成。汀田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病的暴发流行。

5 . 现场治安组

(1) 由汀田派出所、综治办及灾害发生地村社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汀田街道综治办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组织现场警戒,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

6 . 通信保障组

(1)由广播电视站、 电信汀田支局、移动汀田支局等相关运营商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抢修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7 .物资保障组

(1)由街道党政办、财政办、应急办、汀田供电所及灾害发生地村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汀田党政办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的调拨和发放,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负责应急车辆调度及救灾物资运送;做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及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协助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8 .宣传报道组

(1)由街道党群办(宣传办)、广播电视站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街道党群办牵头负责。

(2)主要职责:组织公共媒体及时发布灾情、救灾信息, 审核新闻材料、协调新闻记者采访;及时播报地质灾害风险预报(警)信息,开展防灾宣传。

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灾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处 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汛期根据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级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发现灾情和险情应当及时启动预案,紧急疏散、转移受灾人员,组织抢险救灾。

四、巡查、监测及预报(警)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汀田资规所要会同街道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本年度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 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防灾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二)值班制度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村应急指挥机构实行 24 小时值班;逢台风暴雨时,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村应急指挥机构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和处理。汀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村规划建设办,0577-65115186,分设汀一村、汀二村、汀三村、汀四村、汀五村、汀六村、汀七村、汀八村、汀九村、汀十村、金凤社区、后里社区、联光村、宣中村、联盟村、宣前村、建光村、营兴社区、联西村、联余村、香桥村、南潮村、联前村、联胜村、寨下村25个村社值班室。

(三)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

各村驻村组、村干部在汛期,汀田资规所对本辖区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驻村组、村干部要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群众避灾疏散。

(四)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

街道村办及各村驻村组、村干部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村及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的村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五)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及响应措施

我街道主要采用省、温州市、瑞安市三级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成果。街道村办和各村驻村组、驻村干部、村干部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后,应当迅速将预报(警)信息通知到相关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村(居)民。有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受威胁的村(居)民应分别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等级划分

等级

含义

四级(蓝色)

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低

三级(黄色)

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二级(橙色)

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

一级(红色)

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很高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三级(黄色)时,街道指挥部、各村及有关部门应做好防灾值班,根据当地降水情况督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二级(橙色)时,街道指挥部、 各村及有关部门防灾责任人员进岗到位,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停止地质灾害防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组织抢险队伍,做好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及抢险救灾准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密巡查、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一级(红色)时,街道指挥部、各村及有关部门防灾指挥人员要进岗到位,靠前指挥,紧急疏散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实施危险区段交通管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人员准备应急抢险,并根据需要启动本预案。

五、应急准备

1. 街道城建办、汀田资规所以及各村驻村组、村干部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并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白卡应当载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安置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内容;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应急行动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的各项准备(救助装备、物资等)、报警信号、报警方式、监测责任人、应急通信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转移地点、医疗救治等。

2. 各村驻村组、村干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分工, 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做好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的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3. 街道宣传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汀田街道办事处、汀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机构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机构。

灾情、险情规模

级别

应急响应机构

特大型

Ⅰ级

县(市)、市、省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

大型

Ⅱ级

县(市)、市、省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

中型

Ⅲ级

县(市)、市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

小型

Ⅳ级

县(市)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

(二)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行动分为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和临灾应急响应行动。

1 . 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发生小型及以上级别的地质灾害后,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出调查监测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村社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同时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速报,并建议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上级预案启动后,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须配合上级开展应急工作。

(2)街道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街道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研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事宜,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3)街道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个下设的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职责分工进驻现场开展工作。

(4)在事发现场马上划定危险区,布置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紧急疏散现场非施救人员;派出人员对崩塌、滑坡的后缘裂缝或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等敏感地方进行不间断监测,密切监视现场动态,随时与施救人员保持联络,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压、被困人员。

(5)在灾情和险情没有排除之前,灾害现场要做24小时轮 流定期监测,并视灾情的发展动态随时加密监测,同时防止人员返回或误入危险区;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要昼夜值班,做好职责工作。

(6)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指挥部在汇总调查监测组、现场抢险组等专业工作组意见的基础上,并征得上级指挥部同意后,可宣布结束现场抢救工作,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7)发生地质灾害后,有关村驻村组、村干部及基层群众组织要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现场抢救结束后,要统筹规划、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2 . 临灾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及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调查临测组或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并及时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向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速报,建议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上级预案启动后,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须配合上级开展应急工作。

(2)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研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事宜,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同时向市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和抢险救灾措施。

(3)街道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调查监测组和现场抢险组,该两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职责分工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其余专业工作组随时待命。

(4)根据险情现状情况和发展趋势,调查监测组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戒标志;布置监测点,定时监测;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现场抢险组在必要时,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组织施工力量,采取应急措施,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

(5)在险情未排除之前,灾害现场要做 24 小时轮流定期监测,并视灾情的发展动态随时加密监测,同时防止人员返回或误入危险区;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要昼夜值班,做好职责工作。

(6)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指挥部在汇总调查监测组、现场抢险组等专业工作组意见的基础上,并征得上级指挥部同意后,可宣布结束现场抢救工作,确定撤销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治措施。

七、灾情速报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村社和个人,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和汀田资规所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报市办事处和自然资规与规划局。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八、附则

1. 本预案由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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