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4102/2023-25409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机构:
  • 平阳坑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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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平阳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2- 15 16: 45: 36 浏览次数: 来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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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

二、工作目标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工作职责

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平阳坑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有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积极支持普查工作开展。

各村要于2023年4月30日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村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工作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积极开展普查资料深度开发和专题分析。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科室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平阳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解读人:施明靖(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77-5890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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