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2/2023-254211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4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打非安保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打非安保服务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577-65863769 3、预算金额:15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成交供应商服务未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或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联合体。 三、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 1、本次的采购清单为采购人日常所需的服务。所需保安、民工、车辆、机械必须送达到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投标单价中(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中标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半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采购人若遇特殊情况取消此次活动,此次活动不计费用。服务起始计算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保安、车辆、机械(含驾驶员)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开始计算起至采购人宣布安保工作结束止。人员服务费(指采购清单序号1-4)计算方式:当日服务时间小于等于5个小时的按半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大于5个小时但小于等于8个小时的按全日计算。当日服务时间(午休及午餐时间不计入服务时间)大于8小时的,超出部分每1小时按全日价*12.5%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取)。设备服务费计算方式:按次计算,设备服务费已包括了设备使用费、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油费、设备耗损费、保险费等设备使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3、如采购人需要多名保安(3人以上)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安保服务人员要求:配备的所有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政治面貌清白,所有安保人员必须持有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安保设备配置须满足执行事务时所需装备,如头盔、反光衣、橡皮警棍、安全指示牌、警戒线、盾牌等。 4、本项目采购人已根据前两年的中标价格,设定了不同投标品的最高单价限价,各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下浮率,不同投标品目要求填报统一的下浮率(即所有投标品目的下浮率均相同)。 5、采购清单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固定综合单价包括工人工资、餐费、饮水(矿泉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通费、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管理费用、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6、供应商应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各项中标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人数及性能良好的车辆、机械设备,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按照实际发生打非安保服务单次结算,以中标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每次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100%的税收发票及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 五、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正举行,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活动。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六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见附件1),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 6.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1: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1:30 3、递交地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安阳南路515号)109办公室。 4、本项目将于2023年12月25日15:00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一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九、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80分,报价部分2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2)评分标准(100分)
附件1: 2024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打非安保服务综合单价报价表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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