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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4002/2023-25542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机构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瑞安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寄宿生住宿费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2- 26 17: 23: 3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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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因教育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成立瑞安中学附属初级中学。该学校属公办寄宿制初中学校,于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需核定寄宿生住宿费标准。

二、制定依据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

三、制定目的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制定主体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教育局

五、主要内容

瑞安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宿舍每室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学期。

六、注意事项

         学校按学期收取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收取。

         七、一问一答

1、问:住宿费是否包含水电费?

答:已含水电费。

2、问:因故退学或休学,住宿费是否可以退还?

   答:可以。学校收费学费和住宿费后中,如学生因退学、开除、转学、休学、游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仍需保留学籍的,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结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八、关键词诠

     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按每个学生每学期核定,并按学期收取。

九、实施时间

 二O二三年秋季入学开始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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