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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2- 03 14: 37: 3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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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政教督〔2023〕1号

各督学责任区,各级各类学校,各责任督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初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育教学、关爱师生等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月3日至2月15日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月3日-15日。

二、督导内容

(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和校园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要求。坚持多病同防,开学返校前一周,全体师生每日开展晨午检。按照“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原则,科学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对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和校园卫生死角进行一轮彻底卫生打扫与消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重点场所保洁、消杀、通风等制度。根据师生日常健康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确保2周以上的用量。优化心理健康服务,引导广大师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

(二)教学常规等工作落实情况。新学期工作计划、“双减”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实施方案等)、“三表”(教师授课表、班级功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等落实情况,学校课程设置总表、教师任课一览表及期初学校校委成员推门听课等有关活动安排要在学校宣传栏张贴公示,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地方性课程要予以科学安排。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计划制定情况。“五项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体质健康管理、学生手机管理、课外读物管理)落实情况。

(三)课后托管服务情况。学校托管服务方案制订调整、活动安排、课后服务平台填报等情况,确保开展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两个全覆盖。学校午餐安排情况及托管服务学生就餐和午间管理情况。

(四)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春季校园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包括“三防”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直饮水有无按规定保养及检测合格)、无毒校园创建、校园反诈宣传、反诈APP安装、生命安全保障(教学楼、宿舍楼等沿窗地面绿化软化,楼顶平台、走廊连廊、开放式阳台、宿舍卫生间窗户等位置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及三层以上窗户安装限位器且保持完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燃气(含醇基燃料)使用、校舍安全及防灾安全、智慧护学岗安排、“校园周边安全一件事”智慧化综合治理应用平台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等工作。

(五)教师队伍情况。教师到位到岗和课时量安排情况;开学前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自查自纠落实情况。

(六)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家庭教育指导、家校沟通开展情况;寒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有升国旗的旗台和旗杆、建好共青团或少先队活动室、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室正前上方有国旗标识);“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情况。

(七)功能室管理情况。学校各类功能室(含实验室、电脑机房、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劳动实践教室、创客空间、智慧教室、新型教学空间等)及资源教室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建阵地及“清廉学校”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和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及《学校小微权力管控手册》落实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党支部工作记事本》。

(九)控辍保学及违规借读整治情况。认真核实学校在校学生是否和学籍学生一致,有出入的要及时了解掌握,杜绝“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和违规借读现象;针对“在籍不在校”和“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学校要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和家访登记制度,对疑似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时上报属地,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十)学校相关收费情况。学校要严格把关各类收费行为,对课后托管服务费、幼儿园保育费、伙食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要先公示后收费,明确告知家长相关收费标准及时限,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严禁借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各类费用,严禁各类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和变相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1.为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有关要求,各督学责任区要组织责任督学系统学习通知要求,对挂牌学校(幼儿园)开展全覆盖式实地督导,每次督导之后要做好工作笔记。指导责任督学对照《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实地督导重点清单》(见附件)有关要求,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到各校实地督导。

2.各校要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各责任区要及时了解责任督学开学督导工作情况,做好指导和统计工作。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推介,并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和有关媒体提供稿件,做好责任区督导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知晓度和社会美誉度。


附件: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实地督导重点清单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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