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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学生校(园)服及床上用品统一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2- 03 16: 59: 2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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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装〔2023〕24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升校服质量的意见》(温教装〔2018〕71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2021〕4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瑞安市学生校(园)服统一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供货有效期为三年。学生床上用品今年纳入统一招标管理,如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床品合同未到期,应及时终止合同,参加今年的统一招投标。

二、参加招投标的学校(幼儿园)向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递交如下材料:

1.《2023年瑞安市学生校(园)服和床品统一采购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校服采用学生统一制服和特色校服两种规格。2022年学生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可以选择学生统一制服或特色校服,选择特色校服需提供专属该校的校服样式与成品样衣(每款男女各一套);学生数300人以下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采用学生统一制服,不用另行提供成品样衣。

3. 《校服样式和数量认定意向书》《床上用品采购式样和数量认定意向书》(详见附件2-3)一式两份;

4.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3月1 日至 3月 2 日送至瑞安市教育局910室,联系人蔡昌华(教育网658525),逾期不候。

三、注意事项:

1.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均须通过统一招投标采购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为做好学校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选用采购工作,学校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相关处室、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选用、采购、验收、发放工作。

2.投标后,各学校(幼儿园)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学生校服集体购买工作。各款式校服到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并随机查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验收时应核对数量及检查外观如颜色、做工、破损等并查看检测合格报告(或送检)、核验校服技术质量标准等并填写《瑞安市校服统一采购验学校收单》(详见附件4)报备。

3.各校须在合同中与供应商明确约定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并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关于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问题的投诉、反馈、建议等需求。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费用由供应商直接收取,学校不得从中获取任何费用和其他利益。家长可以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及家庭经济能力自行购买,不得强制购买。学校贫困生的校服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并做好备案,免费提供校服数量不超过学校采购校服总数量的3%。

四、民办学校可自行采购校服和床品,但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招标文案、采购合同、双送检报告、验收台帐等资料。学校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台帐上报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备案,接受监督指导。


附件:1.2023年瑞安市学生校(园)服和床品统一采购委托书

2.校服采购式样和数量认定意向书

3.床上用品采购式样和数量认定意向书

4.瑞安市校服统一采购学校验收单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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