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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2- 06 14: 27: 2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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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装〔2023〕21号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校:

为了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根据温教技[2022]137号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危险废弃物(不再使用和无标签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今年的处置单位为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应重视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

二、具体工作

1.签订好处置合同。处置合同分2项,即《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合同》和《危废环保管家技术咨询服务》,各校及时签定并执行约定。

2.做好危险废弃物收集统计工作。学校要把现有的废弃危化品在《危险废弃物明细表》(附件1)中进行分类登记,登记表中各项目必须完整填写,每一件危化品重量(含容器)必须称量准确。未处理前应妥善保存,暂存危险废弃物的容器表面明显处应张贴符合GB18597《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标签。

3.做好危化品分类包装及标识等工作。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指导下安全收集、贮存危险废弃物及对危险废弃物容器张贴标签,使用符合处置单位入场要求的包装物(袋)。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协助学校准备危险废弃物转移的申请和危险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协助学校向瑞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4.做好运输交接工作。学校方须按规定向处置方及物流单位提供危险废弃物的相关资料(包括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危险废弃物信息情况、危险废弃物包装和运输车辆选择及要求等)并加盖公章,作为危险废弃物运输处置的依据。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协助学校办理转运前危废取样化验工作、转运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法律需要的资料手续,转运后危废处置费用与运输费用的计算。

三、有关要求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丢弃或直接向外界排放。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严禁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瑞安市教育局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校易制毒、易制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加强督促和指导,并严格落实追责问责。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附件:1.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合同

2.《危废环保管家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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