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2018年分别修订)。 职业指导是指为劳动者求职和稳定就业、职业发展以及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测评等服务的过程。 二、服务对象 有职业指导需求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三、服务内容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等政策信息方面的咨询指导; 2.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开展求职方法、职业方向、就业观念等求职方面的指导; 3.向劳动者提出职业培训建议、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推荐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等职业培训方面的指导; 4.对劳动者职业素质和特点进行测试、进行职业能力综合评价等职业素质测评方面的指导; 5.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特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等政策信息方面的咨询指导; 2.提供选择招聘方式、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用工行为指导等招聘用人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四、办理材料 (一)个人申请职业指导需提供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验、求职意向。 (二)用人单位申请职业指导需提供材料: 1.提供单位注册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用人需求)。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就近公共就业服务或人才服务窗口提出职业指导申请。 (二)指导 1、耐心倾听,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就业经历和个人情况,了解他的求职意愿和待遇要求。另外,对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和其它特定的服务对象,必要时可进行相应的职业素质测评,全面客观地认识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 2、向服务对象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建立符合市场的就业观念,分析其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切合实际地论证或调整其求职意愿,并建议服务对象参加相应技能培训,提高岗位竞争能力。 3、为服务对象展望就业前景、确定就业方向、选择就业目标、制订就业计划。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渔墩段瑞祥大道502号瑞安市职业介绍中心 线上办理方式:登录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浙里就业创业” 八、咨询电话 0577-65538513 九、监督电话 0577-6561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