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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学年瑞安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01 15: 09: 2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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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2016〕27号)精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广大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运动时间,提高我市中小学校大课间质量,丰富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份开展全市学校大课间评比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12日。各学校具体检查评比时间由检查组事先联系确定

二.检查评比内容、办法

(一)评比活动分组:

1.高中组:全市所有普、职高。

2.初中组:通过片区评比后推荐学校﹙安阳学区2所、塘下学区3所、莘塍学区2所、飞云学区2所、马屿学区1所、陶山学区1所、湖岭学区1所、高楼学区1所﹚,各片区推荐参加评比的学校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上报学生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3.小学组:通过片区评比后推荐学校﹙安阳学区5所、塘下学区5所、莘塍学区3所、飞云学区3所、马屿学区2所、陶山学区2所、湖岭学区1所、高楼学区1所﹚,各片区推荐参加评比的学校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上报学生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二)评比方法:学校汇报、现场评比、查看台账。

(三)评比内容:见《瑞安市中小学体育大课间特色学校评比细则》(附件1)。初中、小学组评比内容参照初中、小学的评比细则,逐步推广各校体育特色项目。高中组评比内容:参照高中评比细则,鼓励推广各校体育特色项目。

(四)奖项设置:

1.高中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若干名。

2.初中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若干名。

3.小学组: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若干名。

三、大课间活动基本要求

(一)大课间体育活动结构设计科学、合理,安排严谨。评比从下课铃响开始至结束要有序地进退场、师生活动合理安排。

(二)充分利用场地器材,体现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活动的开展以学生的意愿为主、趣味性为主、锻炼身体为主、享受体育锻炼的乐趣为主的理念。

(三)大课间活动应重视音乐的作用,使学生在愉悦的环境中得到充分活动。

(四)提倡创新与发展大课间活动的形式与内容,要求在内容上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具有趣味性。在本质上符合体育运动规律,能发展学生体能。在技术上力求简洁,便于学生掌握和参与。在组织形式上要开放,具有不断改进与发展的空间。

(五)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注意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参与面。

四、安全保障

参加检查评比的学校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组织管理严密有序,确保师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课间活动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有效办法。大课间活动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效果,为此,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把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已经开展的学校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特色项目、体艺2+1项目、“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项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大课间的质量,还未开展的学校要立即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做好保障。各校要充分进行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对大课间活动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要不断改善活动场地和器材,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人人都参与,人人有项目,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附件:2022学年瑞安市中小学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细则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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