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土地证瑞集用2-2003-1-356号
南杏碎
所有权
330381001204JC03391W00000000
三圣门高桥巷一弄12号(南半间)
三圣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告单位: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