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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瑞安市金锐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03- 23 09: 32: 5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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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审〔2023〕84号


瑞安市金锐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58条、59条、60条规定,经审核和公示,同意瑞安市金锐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请在此批复下达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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