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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24 14: 31: 0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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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精神,落实《温州市中小学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未创建中小学校(详见附件1)、幼儿园。

二、创建周期

原则上为2年。

三、创建内容

(一)制度保障

学校要有积极改革探索的愿望,校长及学校核心管理团队具备先进办学理念和改革思路,有明确清晰的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规划,成立人工智能教研组,建立健全各种保障制度和措施,推进人工智能教育的发展。

(二)场地建设

建设专用或兼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逐步配备相关软硬件器材。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上,需建有专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总面积60平方米以上,学生操作电脑10台以上,无线网络覆盖);校区班级数24个以下,可与学生机房兼用作为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

(三)师资配备

组建3人以上的师资团队,团队内专兼职教师参加过教研、师训、技术等部门组织的人工智能教育专题培训,或有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题讲座等经历。

(四)课程开设

落实普及性的信息技术课程中人工智能与编程教学内容,并开设一定数量的人工智能类拓展(选修)性课程。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适合幼儿类的人工智能课程。

(五)活动开展

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校园人工智能学习交流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的人工智能类评比活动,并指导参赛作品的研发。或参加市“双创”节、创客文化节、科创春“玩”等活动。

四、实施过程

(一)申报阶段

申报学校填写并报送《温州市第三批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创建申报表》(附件2)。各教育学区计财干部对学校方案进行初审,汇总材料,于4月7日前发送至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邮箱radhjy@163.com,直属学校直接报送。

(二)创建阶段

试点校根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与措施,落实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的创建工作。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提供器材与技术支持,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将联合温州市教研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对试点校在入校指导、师资培养、资源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调动政府、企业、学校多方协同,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实验学校全面开展建设。

(三)评审阶段

2024年下半年进行验收评审(另行通知)。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负责试点校的验收、评估以及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的推荐工作。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试点校抽查和全市示范校验收、评估工作。评审合格的,认定为“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审优秀的,认定为“市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建彬,教育网短号:658650。请各申报校负责人加入“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推进”钉钉群:


附件:1.推荐创建学校名单

2.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表

3.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申报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附件.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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