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23-23643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瑞政发〔2023〕9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03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RAD00-2023-0002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承接落实上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3 17:15:52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 字体:[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瑞安市承接落实上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2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承接落实上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温州市“两会”和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更好承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3〕5推动瑞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扩大有效投资领域(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聚焦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三大领域,谋划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亿”工程,重点攻坚九大工程建设,2023年,着力推进200个以上支撑性项目,结构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完成重大项目投资300亿元左右,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投资额冲刺500亿元;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80亿元,腾出用能空间8000吨标准煤,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

二)承接举措。

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瑞安500kv输变电工程等电源、电网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完成能源项目投资10亿元。落实温州市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探索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有序发展,继续推进整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3年力争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增加22万千瓦。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全市盘活重点项目3个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水利等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1.15亿元。其中,安排支持振兴实体经济2亿元、综合交通强市领域资金5.91亿元、乡村振兴领域5.23亿元、卫生教育社保领域4.08亿元、民生设施领域资金13.93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2.强化用地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2023年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全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万亩整治”行动,完成垦造耕地1400亩,永久基本集中连片整治7000亩以上,谋划启动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实施“万亩盘活”行动,完成存量土地盘活1万亩以上,其中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4000亩、供而未用土地处置4000亩、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1.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80亿元以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历史累计份额居温州前三。开展专项债项目常态化储备,加大对已发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的督促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实现列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瑞安市支行*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争取用能要素支持8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8GW组件、年产14万吨多层共挤功能性薄膜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通过上级节能审查。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2023年,争取腾出用能空间8000吨标准煤。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争取用地用海支持2023年通过各种途径争取用地用海保障争取3个项目列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加快项目组件报批,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争取增存挂钩、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0亩,争取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800亩,申请跨省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00亩,争取林地占用定额指标285亩。争取“未批已填”历史围填海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1600亩。争取完成历史围填海区域项目用海报批200亩。完成海塘安澜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用海报批900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科技创新领域(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攻坚工程,全力推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落地见效,支撑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力争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2.9%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5%,瑞安高新区通过省级创建认定争取上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以上。

(二)承接举措。

1.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对接三大科创高地和15大战略领域建设,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瞄准产业技术关键节点,攻关省“尖兵领雁”计划项目2项,实施各类科技项目专项100项左右。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设置企业研发后补助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税务部门认定的基数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相应补助。对列入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专项计划,按照上级拨付经费的25%给予配套支持(已列入瑞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根据就高不就低原则),上级有补助规定的按上级要求执行。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加快培育在细分行业“专特精强”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持续实施人才引育“个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继续推行“菁英人才”公荐模式,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全链条机制,培养产业一线人才,引育产业一线人才,引育高层次人才1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4800人以上、大学生2万人以上,力争“鲲鹏”计划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3.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深化实施自创区八大攻坚行动、科创走廊三大会战,进一步做优做强东新科创园。探索“头部企业+科研平台”创新联合体建设模式,招引落地智能悬架系统联合研发中心、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瑞安)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鼓励企业加大与海外科创资源对接合作。引进或共建的公共科创服务平台,根据其规模、定位和发挥公共服务作用的情况,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结合瑞安产业特色开展定期合作交流活动,按合作内容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培育建设大孵化集群。新增孵化面积22万平方米,创建温州示范级孵化器。谋划链主型、产学研合作型等具有强市场导向的孵化器,培育滨海数字经济、华峰增材制造、经济开发区数字建筑等孵化空间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瑞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2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推动科技金融深度结合。撬动“科技-金融-产业”新三角循环,引导社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瑞安。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做大做强云江基金港,发挥天使投资基金作用。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科创指数贷”“技术产权专项贷”等增量扩面2023年全市“科创指数贷”授信余额突破4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瑞安市支行银保监瑞安监管组市国投集团<金控公司>

6.加快技术要素改革。完善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瑞安分市场模块建设,针对成果端、需求端、服务端三个维度,建立有效对接激励、公平交易、宣传推进三个机制,盘活科技中介、技术经纪人资源,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市县网上技术市场创新赋能试点、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等改革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31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资金1100万元,原创性、引领性攻关资金3000万元,人才支撑资金90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2.强化政策扶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库,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让各类创新主体对扶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争取2个尖兵领雁项目列入省盘子,争取上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321”产业集群培育领域(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围绕重点产业深入实施链长制“十个一”机制,全力推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600家,提速打造“321”产业集群。2023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制造业投资增长1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新增上市企业3家完成智能化改造200家以上,争取打造6个老工业园区改造试点示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亿元以上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50亩

(二)承接举措。

1.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谋划新一轮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做强科创类、招商类基金,2023年招引入驻或新增科创类基金2支以上,加快培育“百亿云江基金港”,招引新基金注册20支以上,支持我市“321”产业集群,重点投资我市新能源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新材料、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命健康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步聚焦时尚轻工特色优势产业。发挥产业基金创新引领作用,打通省级产业基金与市内优质投资项目有效对接渠道,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强化科创孵化和产业培育功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国投集团<金控公司>

2.优化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金融服务改革,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探索财政直补向贷款贴息转变。发力“首贷户”拓展,确保全年新增首贷户750户以上,其中制造业首贷户达到半数以上。围绕“先租后让”供地模式继续完善融资方案,协调银行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资本市场活力提升,按照力争“一年3家辅导、报会、上市”的要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培育更多制造业上市公司,直接融资占比在全温州市位次前移,力争股票首发及再融资达到8亿元以上。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强化本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当,力争2023年新增担保额超1.5亿元。增加兴企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推行融资担保批量业务,健全完善担保公司的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公司重点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担保职能,有效缓解其融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财政局、人行瑞安市支行、银保监瑞安监管组)

3.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积极探索限地价竞核心指标方式供应。完成工业用地大调查,摸清我市工业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企业的用地情况,探索建立亿元以上无自身用地企业的用地保障机制。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因司法处置、政府风险处置或政府实施优先收购权需要,可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4.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力度,落实我市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支持政策,制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2023年,争取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00亩、拆除面积900亩。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321”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引导企业向上要“空间”,推动企业“应上楼尽上楼”,全力打造“工业上楼”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紧扣“321”现代产业集群,更大力度实施各级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力争重点产业领域的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比例达到全市总入选数的60%以上、“瓯越英才计划”入选比例达到全市总入选数的80%以上。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培育卓越工程师30名以上。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要素支撑。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61亿元,用于支持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优化金融支持服务。全年新增制造业贷款60亿元以上小微企业贷款120亿元以上。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方式,精准有序供应产业用地,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工业用地(用海)量不低于1500亩。持续加大人才经费专项投入,全力构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梯队引育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强化政策扶持。2023年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1.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全省制造业高质量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试点,争取资金支持3亿元(与山区文成县结对,每年1亿元,连续3年)争取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汽车零部件),争取资金支持500万元争取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390万元争取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奖励资金,争取国家、省级奖励资金11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争取用地支持。争取省“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考核激励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50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列入第一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创建名单,主要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寄零部件产业集群(底盘系统)协同区、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化工新材料)协同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支持申报国、省和温州市各级重大人才工程,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奖励经费、发展平台、团队建设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域(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实施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围绕现代服务业“6+2”(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和城市商贸、休闲旅游)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五区联动、多点支撑”空间格局。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5%以上;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80万元以上

(二)承接举措。

1.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建立瑞安市服务业领军型、成长型企业培育库,优先支持鼓励申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落实产业“1+9”政策,对企业在资金补助、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服务业重点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省服务业重大项目,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等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支持数字经济服务业稳进提质。实施数字经济十大标志项目,加快项目落地投产。全面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对新列入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加大对首版次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强化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企业专项指导,高质量引培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刚性兑现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工业互联网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一集群一平台”要求,加快建设“4+5+N”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梯度培育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攻关,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财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进一步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大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更多出口企业用好用足出口退税创新改革措施,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4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出口退税应退尽退、快退快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优先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优先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各类文化创意工作室、非遗传承人、设计工坊、制造类企业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设计,鼓励文博单位、文化场馆在现有体制机制下,探索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模式。鼓励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民营剧团和各类文化演出机构等积极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的制作和演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7200万元,用于文化产业项目补助、养老体系建设补助、就业人才培训补助、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2.强化人才支撑。不断优化迭代人才政策,构建“人才+产业”互动发展新格局。对纳入温州市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的人才,给予相应待遇保障,对全球顶尖人才实施“一人一策”引进、“一事一议”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支持打造重点服务业平台,2023年争取新创建1家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争取奖励资金180万元。组织申报省服务业项目计划,推荐纳入省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五、温州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围绕建成温州南部枢纽港,实施综合交通“1357”工程,高质量构建市域“三横四纵”七大立体综合交通通道,全力打造浙江交通强省示范先行县2023年,全年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5亿元以上,重点推进永宁大桥、瑞湖高速、瑞苍高速、104国道罗凤至塘下段、330国道场桥至罗凤段、塘岙底隧道、南山隧道等10个重大在建交通项目;实现市域铁路S2线瑞安段8月份正式通车,建成汀田车辆段上盖平台、322国道飞云至南滨段、龙瑞公路瑞安段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500万元,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324.4亩。

(二)承接举措。

1.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用好交通物流再贷款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全力配合金融部门确保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资金到位、不抽贷、不断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瑞安市支行银保监瑞安监管组

2.便利货运车辆通行。进一步落实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可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服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从业人员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从业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交通运输领域审批事项及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推动我市重点货运场站或者大型停车场启动“司机之家”建设,争取新建一处司机之家。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在重大节日、高温天气落实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围绕支持现代公路网,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4.67亿元,其中现代公路网快速路及主干道建设1.3亿元、国道1.34亿元,农村公路改造1.83亿元,养护0.2亿元;围绕支持交通运输,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约1.33 亿元,其中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亏损补助1.31亿元,水路客运亏损补助195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1.争取资金支持。争取2个项目列入省盘子,争取资金支持2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争取用地支持。瑞湖高速、104国道塘下段等工程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324.4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领域(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实施“兴消费、旺市场”十大行动,努力实现开门红。2023年,力争进出口总额超450亿元,保持全国份额稳定,实际使用外资1.2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100万元以上创建温州著名街区1条以上、争取创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创建温州市三星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个以上,全年新增AEO高级认证企业2家以上,“浙江省出口名牌”3个以上,“浙江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2个以上。巩固提升省级夜间经济样本城市、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创建成果。

(二)承接举措。

1.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向上争取获评新一批老字号,开创老字号首店新模式,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鼓励大型商超加快数字化改造,推动场景式、体验式销售,促进我市消费稳定增长。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市财政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各地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鼓励预制菜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支持预制菜产业园等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2.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组织开展年度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省级示范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争取获评省级示范1个以上。鼓励工坊经营主体线上拓展市场,对首次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共富工坊”经营主体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

3.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发动外贸企业出境参展拓市场抢订单,提高出境费用补助,力争全年发动300家次以上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商务活动20场以上。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企业投保出口(投资)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60%的补助,其中涉美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8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瑞安市支行

4.努力扩大进口贸易。进一步融入浙南闽北赣东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扩大进口贸易。以侨贸小镇为平台,进一步发挥我市华侨资源优势,引导企业与华侨合作,以华侨贸易+跨境电商+时尚轻工为特点,加大政策力度,招引专业化团队进行招商运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江南新区、海关瑞鳌办事处

5.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力巩固通关时效压缩成效,进一步推广“两步申报”通关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提前申报”率。持续释放 RCEP 政策红利,帮助企业掌握用好 RCEP 原产地规则。加强对货代、报关中介等企业的宣传和业务引导,建立沟通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国际物流体系。加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工作,完善进出口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海关瑞鳌办事处)

6.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依托瑞安特色产业,推动省产业集群(汽摩配、鞋类、箱包)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发展。推进瑞安跨境电商纵深发展,举办15场以上对接交流活动,培训跨境电商相关职业技能人才1000人次以上。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发展海外仓,争取落成市级公共海外仓或华侨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关瑞鳌办事处、江南新区)

7.推进新电商建设。举办大型电商直播活动2场,参与2场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型展销会,打造瑞安农产电商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支持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百店促销旺市场”活动为载体,深化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文化、旅游、体育等多领域的系列促消费活动,营造繁荣的消费氛围, 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消费活力持续释放、消费形势持续向好。发放“温享生活·瑞意呈祥”迎春消费券,包括汽车等权重商品专用消费券,商超、家电、餐饮、住宿、电影、文旅、体育等专用消费券,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1800万元(其中一部分消费是以数字人民币消费形式发放),力争撬动消费市场倍数10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瑞安市支行

(三)保障措施。

聚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扩大内需,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3900万元。其中支持商务展会资金1000万元,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1500万元,自主品牌培育、服务贸易发展等其他资金900万元,支持首发首秀、招引首店、培育智慧商圈、评选老字号奖励等方面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争取各类省级商务资金1000万元以上中央资金1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域(由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等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落实乡村建设“三基三主”十大工程,加快推进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一镇一试点”未来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城区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和7.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8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2亿元以上;力争列入县城城镇化省级试点,获相关土地及财政政策倾斜。

(二)承接举措。

1.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滨海十万亩都市田园新天地等重大农业产业平台,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引导预制菜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分行业、分区块集聚发展,积极培育花椰菜、大黄鱼等亿级农业全产业链,争创滨海省级现代农业园。梳理全市产业数字化建设基础,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数字化改造,新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

2.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行动,制定出台粮食产销意见,建立健全农民粮食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收购价格稳步增长和订单应收尽收政策,全面推行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6万亩以上、产量2.2亿斤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3.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争取新增列入省创建未来乡村名单3个,探索成立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指挥部,建设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2个。开展乡村电力设施提升工作,建成10个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和5个乡村电气化项目,打造乡村电力示范区。深入推进规模化供水、农村供水薄弱环节提升改造等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局、市水利局、市公共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人员特长,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积极申报、参与省级农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任务,力争入选省农业“双强”项目1个以上。支持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建成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农机服务中心1个,争创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5.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2023年启动1个重点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深挖潜力,大力实施垦造耕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等,全年垦造新增耕地800亩。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新建提升高标准农田0.79万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6.推动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和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四大领域,推进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永宁大桥等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典型项目建设,总投资458.14亿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约21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

7.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争取省级特色小镇年度考核优秀1个以上,突出做好智控装备小镇冲刺验收命名工作,正式投运小镇客厅,创成国家级AAA旅游景区,升级完善“碳照灯”数字化场景;加速创建汽车智配小镇,正式开工宏冠、森兴等一批重点项目,加速建设新城实验小学、人才公寓等一批配套项目,争取完成年度总投资9亿元以上;持续做好侨贸小镇2.0提质扩容,完善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打造“侨”“贸”融合小镇特色。(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塘下、江南新区、经济开发区

8.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瑞安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推行“省级共性+市县个性”全省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稳步开展居住证和居住时间跨区互认转换改革,加快完善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迭代升级“浙里新市民”应用-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子场景(责任单位: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发改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步提高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市财政2023年安排奖补资金不少于3.24亿元。其中,稳产保供、绿色安全、基础设施、农业“双强”、“三位一体”改革等支持农业高质高效资金共1.57亿元;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支持乡村宜居宜业资金共0.5亿元;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资金共0.82亿元;农民共富、财金协同等支持农民富裕富足资金共0.39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2.强化金融支持。力争2023年全市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4.5亿元、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争取将融资担保公司基准担保费率维持在0.5%以下。(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3.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瑞安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政策文件,做好新市民在瑞子女的教育、住房等生活保障,提升城区承载软实力,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责任单位: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1.争取资金支持。申报省农业产业园,建设省现代农事服务中心、省绿色农田等项目,争取中央、省、温州市级项目补助资金8000万元以上。争取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00万元以上。争取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力争获得以城区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积极向上对接,力争列入县城城镇化省级试点,获相关土地及财政政策倾斜。并争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涉及的四大领域项目尽可能多纳入2023年全省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库,获得政策性银行设立以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为主体的千亿级信贷资金支持。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市教育局、科技局、市公安局、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塘下镇)

3.力争瑞安智控装备小镇年度考核优秀并命名验收通过。做好智控装备小镇年度考核和验收命名冲刺工作,力争年度考核优秀并省里通过验收,争取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土地指标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经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一)目标任务。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推进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2023年新增城镇就业1.2万人,重点群体帮扶率100%,净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万人,确保全市法定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完成健康体检持续开展23.5万人(具体根据上级任务指标要求调整)。新建50家老年食堂、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名,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0%,实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探访率100%,建设新时代美丽移民村3个。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00套(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7600万元以上。

(二)承接举措。

1.推进“劳有所得”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省市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组织100场次以上招聘会,建设零工市场2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以上,新增城镇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以内。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国家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深入实施参保扩面行动,全面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新机制,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力争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评估,积极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创成省现代化学校5所以上。扎实推进《瑞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化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强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在瑞就读“同城待遇”;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推进“病有良医”。推进市人民医院建设省内一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快精准医学中心建设;深化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合作交流,大力开展县级医院等级评审,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医共体建设,持续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年内至少安排100名高级职称医师,到医共体分院完成下沉服务4000天次以上,不断提升基层诊治能力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年内完成23.5万人,统一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体检周期调整为每年一次,做到“早查早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4.推进“住有宜居”排摸梳理全市各类租赁住房情况可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存量房屋、存量土地情况,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利用自有特色资源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探索以公开收购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推进多方式、多渠道供给的局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推进“老有康养”出台瑞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新建50家老年食堂,提升13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723余户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设备,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名,建设130张认知症照护床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投资2000万元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0%,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实现月探访率100%。壮大一批移民村集体经济,以产业扶持为重点,移民项目扶持资金安排用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占比达到50%以上,打造水库移民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提升一批水库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培训移民200人次以上,建设新时代美丽移民村3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要素支撑。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5500万元以上,实施“温馨校园”“健康惠民”“养老服务”“善育护童”“交通治堵”“城乡宜居”“食安保障”“消防安全”“助残帮困”“体育惠民”等项目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增教育用地871亩,其中开工类项目376亩,争取开工类项目495亩;安排公办中小学年度用编计划300名左右提高健康体检标准,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健康体检的基本项目补助标准为90元/人次由市财政安排;自选项目体检费用原则上按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70%结算,体检费用在200元/人次以内的,由财政与个人按3:4分担,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

2.强化政策扶持。保障落实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待遇和权益,实行薪酬总量控制,原则上达到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80%以上。探索面向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择优按程序聘用为事业编制教职工。(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四)向上争取的事项与内容。

1.争取资金支持。争取上级就业补助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争取补助资金2000万元以上,为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支持。争取新建ICU床位40张项目列入省统一民生实事项目盘子,争取资金支持800万元。争取移民项目扶持资金3800万元以上。向温州市财政争取建设资金,6所公办学校打造成乡村寄宿制学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

2.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列入第二批省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争取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工作列入省(温州)试点,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共建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鼓励企业将最新设备和技术投入实训基地。(责任单位:民政局、市教育局

落实上述8个领域的各项承接措施,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剔除交叉重叠部分,支持总额为37.887亿元。各领域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挂图作战,全力向上争取支持;尽快制定政策承接落实实施细则,全面承接省、温州市“8+4”政策体系,确保承接举措清单化、节点化、项目化。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承接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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