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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 2023- 04- 17 10: 05: 1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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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有效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依据相关法规、文件精神,瑞安市教育局制订了《瑞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建议或者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瑞安市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的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至2023年5月18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及邮件地址: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新湖春晓玉澜苑23号楼新湖商务大厦,邮政编码325206;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65651235,传真:65802319,电子邮箱:rajyjyjk@163.com。


附件:《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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