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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督导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18 15: 19: 4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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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政教督〔2023〕5号

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兼职督学:

根据《浙江省2023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评审的通知》(温政教督办〔2023〕4号)精神,结合瑞安教育督导工作实际和责任督学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教育督导优秀工作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

二、内容要求

要求围绕监督规范办学、指导学校内涵发展、助推教育质量、解决群众关切、保障校园安全等五个方面,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案例。主题要鲜明,富于时代性,体现改革精神,字数5000以内。

其中,有挂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责任督学要求围绕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撰写案例,可围绕督导工作中督促学校提升作业管理水平、课后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情况、支撑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论述。

案例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案例背景。案例背景要简洁,具有典型性和真实性。

(二)案例描述。案例经过描述要聚焦主要矛盾和冲突,按 照“发现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思路呈现,要对该案例的矛盾和冲突表现进行归因分析,要清晰描述问题解决的过程、方法与结果。

(三)案例反思。要对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形成评价式 的理论提升,发掘案例内在思想、背后的启示价值,揭示其教育规律,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三、格式要求

使用统一 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文本排版要求如下:

(一)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二)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三)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四)全文为1.5倍行距。

四、评比程序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篇,并将评选结果作为责任督学2022学年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双减”督导优秀工作案例6篇。

五、报送要求

案例以电子稿形式递交,兼职督学和直属责任区督学直接将案例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rasjydds@163.com。其他责任区督学将案例文本发送各自责任区,由责任区汇总并填写《瑞安市教育督导优秀工作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后发送到上述电子邮箱。联系人:唐传锭。文本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六、注意事项

(一)参评案例应未获奖、未发表过。

(二)参评不署名,案例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三)每名责任督学至少报一篇案例,每篇案例作者限一人。


附件:1.2023年瑞安市教育督导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申报表

2.2023年瑞安市教育督导优秀工作案例汇总表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4月1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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