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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瑞安市社区学校(分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11 16: 37: 0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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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中〔2023〕138号

各教育学区、社区教育中心,各社区学校(分校):

为提升我市社区学校办学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教育现代化,根据《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瑞社教办〔2023〕2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社区学校(分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标准

考核对象:发文批建一年以上的社区学校(分校)

考核标准:根据《2023年瑞安市社区学校(分校)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附后)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采取自评和评估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各社区学校(分校)参照《2023年瑞安市社区学校(分校)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对2023年工作进行自评量分,写出工作总结,并整理佐证材料形成电子台账。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校自评材料后,组织评估组开展综合评定;并根据得分情况划定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考核等次,其中优秀学校占比不超过总数的20%、良好学校不超过总数的50%。

(二)具体要求:请各社区学校(分校)将自评报告、工作总结、佐证台账等电子材料打包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晓静,联系电话: 65902190,教育网短号:633959,电子邮箱rasqxy@qq.com。

三、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在瑞安社区教育网公示和发文通报,并作为评先评优及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瑞安市社区学校(分校)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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