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
瑞政教督〔2023〕6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和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依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推进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现代化学校是现代化教育的重要落脚点,是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基础。要坚持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任务要求,以创建现代化学校为重要抓手,引导学校建立尊重学生个体和追求群体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学校发展理念,建立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的育人目标,建立与学校发展条件(师资、课程改革等)相一致的现代学校发展方式,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瑞安市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进一步加快创建进度 根据省教育厅、温州市教育局下达的创建任务,制定我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职责。采取“分类落实,稳步推进”的方针,创建工作实施培育期管理,培育期内,各校对标对表列出创建工作项目清单,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核准落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照申报条件和评估指标要求,认真落实任务,查漏补缺,力补短板,全面提高,加快推进现代化学校创建进程。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创建现代化学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和教育学区主任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推进与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是创建现代化学校的主体,要明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在创建过程中,局相关科室、教育学区按照职责分工对照申报条件和评估指标,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为下一年度参评的学校提供强有力保障,在教职工配备、培训经费、建设项目、维修经费、装备经费、骨干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方面优先予以安排。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中教科负责组织、推进、指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社区学校的创建工作,负责筛选和推荐创建学校,指导各创建学校材料的整理;义教科负责组织、推进、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创建工作,筛选和推荐创建学校,指导各创建学校材料的整理;建财科、组织人事科、装备中心、学生科、党建科、审批科、教育发展研究院、核算中心负责处理、协调、落实各创建工作中相关职责各类问题;督导科负责制定、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审核确定培育期学校名单和年度创建学校名单,以及评估材料网上初审。教育学区要主动指导,做好协调,负责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创建过程的监管与指导。 五、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 省教育厅今后一段时期将以创建现代化学校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任务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创建工作中要明确创建目标,全力以赴,上下协调,整体推进。市教育局明确将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作为对学校、教育学区和相关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创建工作积极且成效显著的科室和教育学区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奖励。创建工作积极并评上“省现代化学校”的学校将予以以下奖励: 1.设立“现代化学校创建奖”给予奖励; 2.校长获当年度考核“优秀”称号; 3.学校办学水平定为现有最高档,初中学校的重点高中定向生系数相应调整; 4.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19〕162号)第十六条“鼓励民办学校升等创优”分别给予最高档次奖励标准奖励。 六、进一步落实整改提升 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进行清单式整改,以评促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不搞终身制,变“一评永逸”为动态考核管理,由“定”改“变”,能“进”能“出”,通过“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的学校,省厅每3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一次复评或“回头看”,复评不通过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撤销“现代化学校”称号,从而始终保持现代化学校的时代性、先进性。 七、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 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作为,抓住创建机遇,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广泛开展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活动的认识,激发师生员工创建热情,形成自下而上、整体联动的创建格局。对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创建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教育局有关科室、教育学区、学校(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纳入考绩考核。 附件: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修订稿)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