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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15 16: 45: 5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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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人〔2023〕139号

教育发展研究院,各教育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温州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瑞安市“玉海名师”教育人才培养第二轮行动计划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领军教师(2022-2025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在职教师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2.已获得瑞安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荣誉不再申报。

二、评选名额

第四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总名额50名,其中名教师定向5名。每个类别具体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择优差额确定。

定向推荐对象为:

(一)乡村学校教师。乡村学校教师指现任教马屿、高楼、湖岭、陶山等四个学区且评上后在原学区至少服务5年的教师。

(二)在农村学校任教满1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且评上后在农村学校至少服务5年的教师。

(三)城镇学校教师评上后自愿服从组织安排随迁关系到薄弱学校或偏远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所有学生,无违规办班补课和有偿带生行为。对公办学校教师未经批准到民办学校任教(兼课)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对象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申报定向岗位除外)。

6.申报对象原则上为瑞安市级第二层次及以上瓯越领军教师。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瑞安市级第二层次及以上瓯越领军教师的限制:

(1)在教育领域的某个方面持续深入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2)在课堂教学评比中获温州市一等奖或在教育教学能力评比中获省一等奖。

(3)有其他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二)瑞安市名校长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落实“双减”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能有效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党组织在党建考核中处于同级同类学校前列,且未被列为后进党组织。

2.坚持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健全,能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特色化发展规划。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处于全市同类学校前列,在省、市有一定影响。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传承发扬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建设学校文化阵地,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学业进步,社会认可度高。能积极承办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承接全市域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任务,对其他地区和学校形成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4.专业知识扎实,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高,能深入教学一线,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近5年有教育管理类论文(课题成果)在温州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获瑞安市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主持教育课题研究或改革项目,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学校曾获得瑞安市级及以上奖励(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

6.近5年(2017-2021学年)校长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7.从教以来,获得过瑞安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8.任正职校(园)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3年及以上。

(三)瑞安市名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

2.有承担青年教师提升培养任务,积极参加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工作。在“双减”背景下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和作业管理改革,并积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研组长、段长、行政干部等工作。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5年举行过瑞安市级(定向申报对象可以是学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作过瑞安市级(定向申报对象可以是学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讲座1次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至少有1篇(研训员2篇)专业论文(课题报告、教材、著作)在温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瑞安市一等奖及以上。

5.从教以来,获得过瑞安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6.近5年(2018-2022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近5年(2018-2022年)学期考核(学期教学考核)合格且至少两次为优秀;

7.担任过8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深受学生欢迎。

8.任教本学科5年及以上(部分新课程学科可以累加以前任教学科)。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工作量。

9.教研员、师训员除需满足以上1-6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8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坚持上“下水课”每年2节以上,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在全市有广泛影响,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近5年指导教师至少3人以上在教育教学等评比中获得温州市一等奖(县教研员、师训员)或省一等奖(市教研员、师训员)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近5年瑞安市及以上讲座(教师培训)10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温州市级以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

(四)瑞安市名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做好新形势下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在瑞安市级及以上推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校各类活动中,参与面广,表现突出。从教以来所带班级获得过瑞安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

3.既有教书育人实绩,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协调任课教师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班集体;注重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近5年在瑞安市级及以上班主任相关工作会议上做过典型发言(经验推广),或在温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班主任管理文章,或至少有1篇德育类论文(课题报告、教材、著作)获得瑞安市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从教以来,获得过瑞安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6.近5年(2018-2022年)至少获评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

7.现任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满10年。

备注:参评校长任职、教师的教龄、班主任等年限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其中班主任年限认定同职称评审);其他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一)宣传发动。各教育学区(单位)、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公开公布评选条件和参评方式。

(二)推荐申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教职工大会述职测评、专家考核评审等方式,确定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

(三)组织考核。市教育局组织评定委员会,通过业绩评价和业务能力考核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定。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业务能力考核分别采取述职答辩、学科说课、主题班会说课方式进行。按1:1比例确定人选,组织师德专项测评,并进行公示。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四)研究确定。公示结束后,由瑞安教育局在瑞安教育信息网发文公布最终获评名单。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2023年5月18日前,各教育学区(单位)、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将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8)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资格佐证材料按《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资格材料清单》(附件1),《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班主任工作经历公示表》(附件6)要求整理并制作成电子稿pdf。量化佐证材料根据《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附件2)要求整理并制作成电子稿pdf,两个pdf于2023年5月18日前打包(以“申报类别+申报学科+姓名+学校”命名)发至邮箱rajyjpxpy@163.com。纸质材料《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附件3)(一式三份)、《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附件4)(一式三份)、《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校内公认度测评表》(附件5)(一式一份)、《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个人承诺书》(附件8)(一式三份)于2023年5月18日前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205办公室。联系人:林甲鹏 林鹏程;联系电话:669999 650980。

(二)2023年5月31日前,瑞安市教育局完成考核、评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教育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坚持标准,坚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资格材料清单

2.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

3.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

4.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

5.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校内公认度测评表

6.瑞安市第四届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班主任工作经历公示表

7.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8.瑞安市第四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个人承诺书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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