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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瑞安毓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05- 05 14: 48: 14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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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温州瑞安毓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用电需求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瑞安市东山街道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为发展提供充分电力支持,建设温州瑞安毓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毓蒙110千伏变电站一座,总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新增主变容量2×5万千伏安,新建2×0.6万千乏电器组;扩建瑞光变110千伏间隔2个;将飞云~安阳线改接至毓蒙变,建设瑞光~安阳110千伏线路,建设瑞安~毓蒙110千伏线路;新建架空线路0.03+0.1+0.1公里、电缆1.7+4.1+5.6公里建设光缆5.6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工程总投资11772万元,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四、建设地址及用地

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东山街道毓蒙路以北,温瑞大道以东,规划地块编06-03,总用地面积4522.72平方米。

五、核准项目的依据文件分别有:《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湖州长兴兆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电发展〔2023189号)、《国网浙江经研院关于温州瑞安毓蒙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浙电经研规〔20236号)、《关于温州瑞安毓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200119号)和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温州瑞安毓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瑞安政法风评2022316号)。

六、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瑞安市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42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供电东山街道办事处、瑞安经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7-330381-04-01-385531

瑞发改投(2023)95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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