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2/2023-240560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及2023年瑞安市莘塍街道中塘河生态缓冲带建设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的询价公告 | |||||||||||||||||||||||||||||||||||||||||||||||||||||||||||||||||
为推进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拟就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和2023年瑞安市莘塍街道中塘河生态缓冲带建设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和2023年瑞安市莘塍街道中塘河生态缓冲带建设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三、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市域内的河湖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尾水湿地、水下森林等开展摸底调查,评估区域内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编制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谋划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项目,编制《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 2.按照《关于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0〕264号)、《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558号)等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莘塍街道中塘河进行生态缓冲带划定和建设成果评估,编制《2023年瑞安市莘塍街道中塘河生态缓冲带建设评估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时间要求 2023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2023年瑞安市莘塍街道中塘河生态缓冲带建设评估报告》。 2023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瑞安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 七、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乙方递交方案和报告成果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全额合同款。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6.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1: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30 3.递交地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安阳南路 515号)208办公室。 4.本项目将于 2023 年5月 15日14:30 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2.评分标准 (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90分)
(2)价格评分(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77-65863902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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