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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09 14: 47: 5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商务局(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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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23〕6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更好发挥广交会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的作用,现启动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二、企业申报

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17日前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海关备案编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等资料申请,并在线打印申请表及材料清单,加盖公章后连同以材料清单排序的所有相关资质纸质证明材料按展区(一式三份)送至瑞安市商务局外经贸科(安阳大厦1407)。如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实施细则》,其中母(子)公司评审需提供的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3。


联系人:瑞安市商务局外经贸科

电话:0577-65863570  0577-65812663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pdf

附件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pdf

附件3:母(子)公司评审授权书.docx


瑞安市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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