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温州市级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政教督办〔2020〕2号)要求,温州市将于近期对瑞安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进行市级评估。为切实做好迎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4日。 三、工作要求 实地评估重点督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专任教师工资收入、专任教师持证率、教职工配备(特别是“两教一保”)、教职工“五险一金”、幼儿园“三个生均”、教师培训、财务管理等。 (一)幼儿园准备。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梳理好幼儿园台账,提供相关材料: 1.本学期教职工名册(班级教师名册另行单列)和幼儿总花名册各一份(准备每班家长名册,需含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2.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健康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培训证明等需要原件备查。其中专任教师工资收入核查2023年(即2023年1月至6月期间,总工资收入应达到瑞安社平工资的一半,瑞安社平工资为76258元/年),其他督查内容以本学期现状为准。 3.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实地评估时会随机查看“浙里办”进行核实。 (二)学区督促指导。各教育学区要全面指导落实,在迎接评估前,督促辖区幼儿园完成台账完善工作。 (三)瑞安市级抽查。采取抽查督导的方式开展督查。对准备不力的幼儿园,视情节进行通报或约谈等处理。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