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活动的通知 |
瑞教党〔2023〕19号 各教育学区党委,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温州市教育局印发的《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实施方案》(温教党〔2023〕39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要将此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干部师生积极参与。要按文件相关要求提早准备,根据《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名额分配表》里的名额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10)。各学校的活动参与、活动效果等情况将作为推荐省市级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的参考因素。具体要求如下: 1.要根据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相关材料报送要求进行材料报送(见附件2); 2.上报清廉文化作品的请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优秀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和《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表一); 3.上报清廉教育工作案例的请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教育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4)和《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表二); 4.上报清廉教育校本教材的请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教育校本教材申报表》(见附件5)和《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表三); 5.上报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的请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申报表》(见附件6)和《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阵地建设赋分细则》的自评分以及《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表四); 6.上报清廉学校成绩突出单位的请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成绩突出单位申报表》(见附件7)和《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表五)。 清廉文化优秀作品请于2023年8月30日之前上交。其他材料,请各校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电子版光盘及各类表格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并邮寄至瑞安市教育局党建科(滨海新区新湖春晓23幢1203)。联系人:何尚信;联系电话:659193。 附件:1.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实施方案 2.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3.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优秀作品推荐表 4.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教育工作案例申报表 5.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教育校本教材申报表 6.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申报表 7.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成绩突出单位申报表 8.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创建汇总表 9.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阵地建设赋分细则 10.温州市教育系统清廉文化建设“五百”工程名额分配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