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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普通高中首批特色基地”瑞安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21 17: 23: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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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中〔2023〕51号

各普通高中:

根据温州相关文件精神和计划安排,决定开展“温州市普通高中首批特色基地”瑞安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照《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基地评估认定标准》(2023年 3 月修改稿,附件1)和《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基地评估认定标准》(2023年3月修改稿,附件2)要求,对申报认定基地的基本条件进行考察评估。

二、评估对象

首批特色学科(项目)基地(B 组)培育对象(附件3)。

三、评估流程

(一)学校自评申报:6月30日前,学校逐条对照附件1和附件2,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预评估认定申请表(附件4);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延期一年认定,填写延期评估认定申请表(附件5);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培育。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杨胜老师处(邮箱:rajygzzz@163.com)。

(二)市级预评估认定:8月15日前,瑞安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对象进行预评估认定,通过查看台账、实地考察、随堂听课、师生座谈、询问答辩、随机抽查,了解基地培育过程和培育效果,指导学校做好复评准备工作,并向温州市教育局基教处提交各基地预评估结果(附件6、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预评估认定工作由瑞安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组织实施,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协同开展,各相关普高学校做好预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二)请有关普高学校确定联系人,与评估组联络员具体对接相关事宜,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组成员应严格落实评估廉政规定,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和纪律要求。

五、其他事项

评估组人员及相关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联系人: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杨胜,联系方式:611786;瑞安市教育局中教科张衡,联系方式:668531。


附件:1.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基地评估认定标准(2023年 3 月修改稿)

2.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基地评估认定标准(2023年 3 月修改稿)

3.首批特色学科(项目)基地(B 组)培育对象

4.瑞安市普通高中特色基地预评估认定申报表

5.瑞安市普通高中特色基地延期评估认定申报表

6.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基地评估初步认定报告(模板)

7.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基地评估初步认定汇总排序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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