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长现场考核的通知 | ||||||||||||||||||||||||||||||||||||||||||||||||
瑞教人〔2023〕191号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校长队伍,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县域样板,办瑞安百姓自豪教育,根据《2022学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干部管理条例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2022学年度学校特色创新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 二、考核安排 (一)分组安排:
(二)学校特色创新工作(含党风廉政建设)、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考核要到校进行,校长书记分设的学校,校长、书记均需述职,各考核小组必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考核前发放考核预告(详见附件1),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瑞安中学考核工作,由组织部牵头,教育局配合。 (三)考核小组要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并组织全体在职公办教职工(到会率不得少于90%),在合适的地点采用无记名方式对各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民主测评结果列入学校(校长)考核加分项目,测评结果优秀占比达90%及以上,加7分。 (四)考核小组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访谈、广泛听取意见,经考核组集体讨论研究,就学校特色创新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确定考评档次及分数。考核分数为两项各为100分,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档次,比例分别为20%、60%、20%,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90分以下至80分,合格80分以下。考核分数由以上2项相加后,与民主测评结果一并录入“考核系统”,并及时将考核有关材料上报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李友斌,联系电话65651286;徐丹,联系电话66803302。 三、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以王心海为组长,黄志斌为副组长,局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林延伟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组建由局班子成员率队的各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须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进行考核。 (二)坚持客观公正 考核组成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三)严肃组织纪律 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不论在考核前、考核中还是考核后,均不得泄露和讨论考核干部的有关情况,更不得泄露谈话对象的谈话内容。考核中如出现违反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现象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附件:1.考核预告 2.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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