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28/2023-25523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06- 26 15: 33: 5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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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金永军等代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出台历史遗留宅基地处置政策的建议》(人大建议708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自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 号)以来,瑞安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出台实施《瑞安市历史遗留宅基地处置暂行办法》,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宅基地确权登记问题,该办法于2015年9月1日施行,暂行两年。2018年,瑞安又在市级层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并以此为载体建立了农房(宅基地)产权明晰制度,制定出台《瑞安市进一步完善农房(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发证管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试行一年,后经农业农村局发文延期至2021年7月。由于暂行办法试行到期,还有受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置难等因素制约,建议由贵局牵头,联合资规局、住建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历史遗留宅基地处置问题做进一步的调研,抓紧研究出台新政策,坚持“尊重历史、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予以分类处置,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建议时参考,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丽玉,联系电话:65107678,137369167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

瑞资规函〔2023〕149号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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