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2/2023-243513 | ||
组配分类 | 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上半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三) | ||||||||||||||
瑞人社告〔2023〕10号 根据《2023年上半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瑞人社〔2023〕16号)及相关补充公告精神,现将递补资格复审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凡考生的联系电话有变更的,须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2.部分人员须另行提供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国内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后入围体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三)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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