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 2023 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建设与应用评比活动的通知 | ||||||||||||||||||||||||||||||||||||||||
瑞教办装〔2023〕39号 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 2023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3〕27 号)和《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 2023 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建设与应用评比活动的通知》(温教技中心〔2021〕15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浙江省2023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建设与应用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评比要求参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23 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3〕27 号)文件,请仔细研读该文件(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二、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需要完成的最低任务数量如下表,根据申报情况,可适当增加温州市级评比名额。
三、各学校各教师请于 9 月 1 日前完成各项材料上传到之江汇教育广场(网址:https://yun.zjer.cn)的“2023 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专栏,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出市级优秀教学空间和优秀讲师空间一、二、三等奖,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并根据省活动规定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四、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联系人:吴建彬,教育短号:658650。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 2023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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