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2/2023-24536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瑞发改价〔2023〕10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RAD02-2023-0003 |
关于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华侨班学费标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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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华侨班收费鉴定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的原则,在成本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核定你校华侨班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35000元/生·学期。 二、学费按学期收取,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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