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转发给你们,请各学区各校认真做好以下宣贯工作(集中宣贯时间为7月—9月):1.“一次专题学习”,即组织一次《条例》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2.“一个专栏”,即注重利用网络平台、“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功能,设立一个专栏选登《条例》主要内容、修改对照、权威解读、以案释法等;3.“一节课程”,即把《条例》作为学校负责人和安保人员培训的一节必学课程,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一次经验总结”,即认真总结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挖掘身边运用《条例》典型经验做法,并于9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邮箱:rajyjxsk@163.com,在全市宣传推广。 附件:1.《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