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瑞安市汀田金典幼儿园的批复 |
瑞教审〔2023〕208号 陈海霞、杨万鹏: 你们关于申请正式设立瑞安市汀田金典幼儿园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章第26条、第27条、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章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实地勘查与公示,同意设立瑞安市汀田金典幼儿园,具体批复如下: 一、瑞安市汀田金典幼儿园为全日制民办幼儿园,单位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学规模为7个班。 二、幼儿园举办者、负责人(园长)和地址如下: 举办者:陈海霞、杨万鹏 负责人(园长): 杨万鹏 地址: 瑞安市汀田街道香桥村振发路90号(地上1-4层) 三、瑞安市汀田金典幼儿园开办资金50万,园舍为租赁。 四、幼儿园要及时注册登记并到民政(办理登记)、市监(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卫健(办理卫生保健合格意见)、公安(办理印章)、税务(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办理账户)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 望你园设立后,依法办学,健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水平和特色,为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