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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 08- 15 09: 49: 3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日报 字体:[ ]

近日,位于高楼镇营前村的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被纳入省级林下经济发展计划,予以扶持发展。该项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现场查勘、论证评审后,被纳入储备库,作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建设发展。记者从市资规局了解到,该项目种植面积达300亩,主要种植白芍、菜头肾等中药材,种植成功通过验收后将给予补助资金。

据悉,林下种植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特殊生态环境,选择适宜品种进行种植,主要有林药模式、林菌模式等。林药指铁皮石斛、多花黄精、白及、薄荷、前胡、白芍、覆盆子等中药材,林菌指大球盖菇、竹荪、黑木耳、灵芝、羊肚菌等菌类。林下经济作为一种绿色产业,具有不采伐木材、发展模式多样的特点,既能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又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让绿水青山实现“颜”“值”同升。

今年4月,我市制定《瑞安市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高楼镇营前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是目前我市首个确定实施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

据悉,《办法》扶持对象主要是在我市区域内从事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涉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农)场、种植户等林业经营主体。扶持范围是主要支持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基地建设需要的种苗及劳务投入。资金补助分两档标准执行,市级项目林下连片种植实际面积达50亩及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省级项目林下相对连片种植实际面积达300亩及以上,按核定亩均投资额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其中劳务投入每亩补助不超过800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市级项目经提升后纳入省级项目的,予以差额资金补助,总补助资金每亩不超过2000元。

记者了解到,项目经营主体或个人想要申请补助,须向所在乡镇(街道)林业管理机构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核实筛选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发展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科。市资规局遵循择优遴选的原则,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评审,根据申报条件和专家意见进行合理排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入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储备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安排,该局将依序选择适量储备项目予以确定实施项目。验收时,该局将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面积和亩均种植株数符合要求且存活率≧85%的项目为合格,达不到要求且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的项目取消补助。

“林下经济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生态富民产业,具有生产周期短、见效快的优势,在充分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利用林地、林荫空间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产业,使林地短期、中期、长期效益协调互补,能快速实现经济收益,在保就业、惠民生、增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市资规局事业发展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科科长杨周祥说,对于森林资源丰富的地方,林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靠山吃山,利用广阔的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可以不断提升农民收入,还能够增加林业附加值,且林下经济属于生态低碳循环经济,是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稳固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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