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湖岭镇前小村,证号为2-2005-38-56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国柱
2023年08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