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各管理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 2023- 08- 22 16: 02: 4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带头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

2.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建立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

3.必须团结带领好项目班子,加强学习、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争先创优,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4.要处理好与业主、分包方、监理工程师及社会其它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氛围。

5.正确处理好项目部与国家、公司、分包方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6.负责项目结束后的全面总结和工程资料、技术资料交公司归档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结算,在公司领导授权情况下负责处理项目部的债权债务,协助公司职能部门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工程项目部党组织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报送等。

2. 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班子和谐团结。

3. 负责项目部党建工作落实,健全党的组织,建立和完善党建制度,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党内活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4. 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生活,适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施工生产动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加强工程项目部的企业文化建设,抓好现场标化管理,优化施工环境,创建文明施工现场。

6. 加强工程项目部的宣传工作,注重对生产一线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对工程动态、技术创新和成果经验等的报道。

7.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从业。

8. 协同项目经理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密切与当地政府、业主、监理,其他施工单位以及驻地居民的关系,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9. 协同项目经理加强干部、员工的管理,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加强综合治理,保持队伍稳定。

10. 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开展青年突击队和导师带徒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员工课堂”及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11. 加强对项目部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及时警示、纠正,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项目部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建筑技术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技术、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和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图纸的自审、会审,将问题汇总后提交给业主和设计单位。

3.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承建的工程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单位工程(子单位)的划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5.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向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顺序,重要施工部位,质量要求和目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主要措施等)。

6.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7.组织对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立项,实施“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企业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及工程进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组织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向项目经理负责。

3.根据建设方要求及投标承诺,参与编制与下达年、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现场劳动组织,挖掘内部潜力,坚持劳动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组织现场生产,开展作业队伍、班组的经济核算工作。

4.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治各类事故的发生。

5.参加办理变更设计申请手续,参与工程移交、竣工文件编制与移交、工程验工计价等工作。

6.具体负责生产要素的现场综合平衡工作,具体负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并及时做好总结。

7.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职工明主管理监督。

8.办理公司及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按现场的技术管理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负责所施工工程或工种的技术工作和项目信息化技术资料录入工作。

2.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的施工(作业)方案。

3.认真阅图,汇总自审内容,参加设计交底及会审会议。

4.负责工程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与工程进展同步,认真作好施工记录。

5.施工前,认真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而且技术交底的深度、广度要到位,并完善技术交底单的签字手续。

6.负责按时完成分项工程的隐蔽签认,成品自检记录及工程洽商单,中间验收报告,工程计量签认的技术工作。

7.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如材料送检、设备报验、配合比试验等其它有关试验资料。施工中,检查收集材料的试验资料与规定的频率一致。(如砼、砂浆试压件、钢筋试件、管道试压、防雷接地、焊接件等)

8.负责本项目各工序间的验收及交接管理。

9.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抓好工序质量样板施工。

10.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验证,把好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质量关。

11.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与监理人员的业务接洽工作。

12.参加本工程的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施工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好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工期、质量、成本、安全达到项目部规定的指标。负责项目信息化进度资料录入工作。

2.负责组织材料组、班组、库房人员、看守人员、劳务队伍的生产活动。负责与分包方进行业务协调。

3.深刻理解、消化项目成本方案,贯彻预控措施,及时进行成本分析,了解成本状况,制定出相应措施,进行成本监控循环,努力完成成本计划。

4.对工程材料(钢筋、型钢、水泥、扎丝、焊条等),作业材料(钢管、扣件、模板、跳板、铁丝等)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材料领用登记,对各工种的材料消耗进行考核,将消耗与分配挂钩。

5.加强对材料的计量管理,控制进场材料的量差。

6.制定材料管理责任制,管理指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材料工、库工、看守工的职责划分。

7.负责机具设备管理,提出机具设备计划,作好机具设备的租用、维护、使用及退还等管理工作。

8.作好对作业班组的安全交底,并完善安全交底的签字手续。坚持天天讲安全,班组讲安全,将事故隐患消灭在发生之前。

9.加强对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规范现场的供水、供电线路,规范现场的作业道路、排水管沟。

10.每道工序均要做到工完料清,始终保持作业现场的整齐有序。

11.负责消防管理,特别是临建的消防措施及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杜绝火警、火灾。

12.负责工地的能源管理,节省用水、用电,降低能源消耗。

13.根据项目部的月(季)计划,每月25日前提出本项目的作业材料计划,并统计班组人员的加班及劳务队的结算清单。

1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认真做好施工日记。




质检员岗位职责

1.分管所参与施工工程的质量检验与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操作,认真按施工图和《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及时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反馈质量信息。负责项目信息化质量资料录入工作

2.对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

3.按施工图纸避免质量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减少质量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4.熟悉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参加工程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工序做到心中有数,尽早发现质量缺陷或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5.对分管工程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检测。参与调查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监督质量事故的整改处理。

6.按规定向公司填报每月质量报表,审核整理有关工程竣工资料,质量主控资料。

7.参加工程竣工的预验收和验收。

8.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材料员岗位职责

1.岗位能力要求

(1)熟悉常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制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和用途;

(2)熟悉建筑材料的消耗定额、质量标准,掌握外观质量鉴定和取样的方法;

(3)掌握物资供销成本的基本核算方法;

(4)能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材料采购和供应计划,准确率不小于98%。

2.工作内容

(1)在项目经理和上级材料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按照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程序文件要求实现现场物流全过程的有序受控。负责项目信息化材料资料录入工作。

(2)执行计划供料,鉴别常用材料的质量,审查材料的出厂证明,按规定办理抽样送检,做好复查工作;

(3)施工现场做好材料堆码,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按工程进度合理供应材料;

(4)供应材料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到查数、过磅,杜绝空吨位,发现差错及时处理;

(5)按照收、发、保、退规定的业务流程,建好材料成本核算台帐,帐务日清月结,并妥善保管原始帐据;

(6)按定额用料,督促材料合理使用,正确填报各种报表;

(7)对现场易燃、有毒物品的运输、堆放,要严格按照其特定的要求执行。

3.职责和权限

(1)对供应材料不符合验收质量标准和对现场材料使用的节约超量负责;

(2)有权对所管范围的材料质量、数量、用量进行审查,有权提出纠正意见,按月或季度做好现场材料的盘点工作;

(3)有权对违反领料制度或对限额供应品种的超量部分拒绝发料,每月材料进出票据必须与工程进交日报相等,杜绝多或少出票;

(4)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制度和程序,不得以权谋私,索受贿赂、回扣;

(5)对施工作业层的材料管理和使用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6)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考核,对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项目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化安全资料录入工作。

2.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班组员工的安全操作、班前安全学习等工作。

3.对项目经理部员工进行安全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

4.协助项目经理与业主、本单位员工(含劳务工)签订安全协议书。

5.坚持日检制度,按照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按规定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施工(生产)。

7.按要求做好日、周、月、季及年终的安全检查、总结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8.每月定期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资料及时归档备查。

9.监督、指导、检查、协助作业层执行工程项目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10.监督、检查、组织验收项目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规范佩戴、使用。

11.参与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监督执行。

12.协助作好项目部工伤、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填报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的月(年)报表,并按时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13.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




设备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负责项目信息化设备资料录入工作。

2.建立现场所使用设备台账,负责入场设备验收,建立交接班记录。

3.负责现场设备操作规程的设置,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写运行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进行演练。




预算员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爱岗敬业,以公司的利益为准则。

(2)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3)熟悉图纸,熟悉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和变更等,熟悉掌握工程量的计算公式、预算定额的套用、合同的费用组成和材料的市场价格。负责项目信息化预结算资料录入工作。

(4)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己业务技术水平。

(5)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

2.项目管理职责

(1)参与项目投标文件和经济报价的编制,收集各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为投标提供依据。

(2)负责分析中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盈亏测算,向项目全体管理人员交底,并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为项目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3)参与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编制评审,并负责收方、结量和分包合同金额的审核。

(4)参与材料的询价和采购工作。

(5)根据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向公司、监理、甲方报送当月工程量产值和下月计划。

(6)在成本会计员的协助下,动态地提供每个月的项目成本状况,组织每月及阶段性的成本分析会,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整改措施。

3.项目二次经营职责

(1)对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方案进行经济对比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参考数据。

(2)协助技术部门进行现场签证、技术方案签证和设计变更,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确认造价。

(3)编制竣工结算资料,负责与甲方或事务所的对量和审核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馈信息,为二次经营提供依据。

(4)负责竣工结算后的经济技术分析,为今后投标报价、成本控制、费用测定等提供宝贵的资料和经验。




财务员岗位职责

1.项目部财务岗位对项目部财务必须实行全过程的核算和全方位的监控。负责项目信息化成本资料录入工作。

2.参与自施工合同始至工程竣工止的经济合同制定和签订,并对经济合同存档和保管。

3.在符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前提下,设立项目部的银行账户。办理项目部的资金收付业务。

4.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在收取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向公司呈报资金分配计划表,并向公司解交管理费和应交资金。

5.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及时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注册手续。按时申报税收和及时交纳税款。

6.贯彻执行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每月收集成本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进度表、工料消耗单、外租结算单等,及时、正确核算工程成本。编制会计报表,向公司领导、税务机关等提供会计信息。

7.为提高管理水平和争取利润的最大化,项目财务有责任推行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资金计划和成本计划的编制和实行。

8.工程竣工,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同时,财务应及时向甲方财务办理工程的财务结算,并取得相关资料,收取工程尾款。




劳资员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和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项目用工的申报及人员的动态管理等工作;协助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人员调动、劳动合同或用工协 议的签订等工作;负责项目信息化人员管理资料录入工作。

3、负责监督项目部考勤、请销假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做好员工工资、短期用工人工费造册及申报工作,按公司要求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5、按公司安排做好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能等级评审申报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岗位履职能力考核等工作。

6、负责做好与人力资源有关的各项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




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手机、管理、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谈记录,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归档。

3.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各科室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4.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

5.协助做好竣工移交的图纸、资料的整理、汇编、装订、移交等工作。

6.按工程进度及时收集项目各施工作业面的影像资料,包括隐蔽工程验收、重大设备吊装就位、重要会议现场等影像,并编辑存档。




防火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施工生产、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管理要求,特制定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治安防火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行政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方案及措施,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

3.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治安问题和火灾隐患。

4.项目经理应根据施工现场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治安、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5.保证本项目部治安、消防工作需要投入的有效实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及时、如实报告本项目部发生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事故。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7.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生产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项目部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3. 对施工现场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4.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一并考虑进去,每项施工环节都必须符合施工工地消防要求。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 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项目生产运行中的防火安全状态。




项目党支部书记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监督工程项目部防火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执行。

2.加强工程防火安全的宣传工作,注重提升项目部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防火安全意识。

3. 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监督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4.支持项目组织开展的防火安全宣传、演练工作,发挥党支部党员员工先锋模范作用。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

1.项目部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协助防火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将施工方法和技术中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一并考虑进去,每项施工环节都必须符合施工工地消防要求。

3.施工现场平面布局应以施工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暂设生活办公区,废品堆集区,各区域之间应有足够防火间距。

4.工程竣工后或部分建筑巳由建设单位使用时,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办理消防保卫移交手续。




安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1.协助项目防火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2.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防火规定。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应立即督促进行排除和整改。对一时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现场防火负责人处理。

4.在本项目部内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本项目部现场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标志、警示牌的配置,并进行日常检查、维修、管理。

5.组织志愿消防队的学习和演练。通过宣传教育使工作在要害和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施工工艺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逃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内发生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处不放过;当事者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7.严格项目部的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物品的管理储存工作,严防丢失被盗,杜绝事故保证安全。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2.参与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积极参加项目组织防火宣传、演练活动。

3.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班组长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负责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治安、防火安全工作。

2.掌握本班组当前施工作业中防火重点,每日班前会向操作人员重点提示。

3.对本班组施工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4.发现不能解决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防火安全员或防火负责人处理。

5.组织参加项目部消防知识学习演练。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木工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木工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操作用料堆放要合理整齐。

2.工作前认真检查木工房电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工作中要随时清除刨花、锯末、木屑等废物防止电器、机械发热引发火灾。

4.工作完后要认真清扫木工房内外卫生,关闭电器机械开关,无误后方可离去。

5.木工房内外设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保持有效,严禁私自挪动。

6.木工房四周要张贴、悬挂明显的禁火标志。




钢筋加工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前认真清理对焊机等设备周围易燃物,防止火花引燃。

2.认真检查钢筋电动设备、刀闸、插座、裸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工作完工后要关闭设备电源开关,无误后方可离去。

4.设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保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动。




油漆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油漆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油漆和溶剂的存量要严格控制,容器要加盖,以减少挥发。

2.油漆房必须安装排风装置,将可燃气体及时排出。

3.油漆房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电气线路应连接良好防止松动,要做好防静电工作。

4.油漆露天操作时应远离明火场所,确定禁火范围,张贴、悬挂禁火标志,防止火种进入。

5.油漆房内外设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保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动。

6.油漆房四周要张贴悬挂明显的禁火标志。




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重地闲人免进,严禁将一切明火带入库内,库房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2.库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等危险品,油漆类物品要有专门存放点。

3.库内存放物品应保持一定防火间距,堆放整齐,与电器电源保持适当距离。

4.库管人员对库内物品库外环境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处理不了时应报告项目防火负责人。

5.库房内外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明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动。

6.库管人员要掌握基本灭火知识做到“三懂三会”。




配电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工地重要部位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2.配电房内严禁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配电房内动用明火,严禁在操作时吸烟。

3.如需在配电房内明火作业,施工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报项目部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用明火。

4.严密监视配电房内配电盘、箱等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危险事故。

5.工作人员对配电房内设施、设备要具有初步防、灭火常识。配备足能够扑灭电器火灾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有效使用。

6.配电房内外应张贴悬挂警示、禁火标志。




临时油罐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临时油罐应安置在远离火源、电源、人员流动较少的位置,且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临时油罐为易燃、易爆物品,闲人不得靠近,油罐周围严禁明火作业,应确定禁火范围,张贴、悬挂禁火标志。

3.临时油罐应安放在钢架上,顶上应有棚盖,防止太阳直晒。且应有防雷接地装置。

4.临时油罐周边应设置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保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动。

5.临时油罐周边环境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处理不了时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防火负责人。




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每间员工宿舍须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室员共同配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炊具及其它大功率电器。

3、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及不规范使用插线电板。

4、严禁将手机充电器、电视、电风扇等电器放在床上使用。

5、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宿舍内禁止乱扔烟头。

6、严禁在宿舍内动用明火或用电炉、火炉取暖。

7、、严禁在宿舍内用易燃材料搭隔夫妻间,阻挡行走通道。

8、员工宿舍不得留宿其他外来人员。

9、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临时存放油漆、稀料、油料等化危物品。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员工宿舍区。

11、保持员工宿舍通道畅通,不得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停放摩托车。

12、宿舍管理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内及各宿舍,发现各类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食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2、食堂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防火标志设置醒目。严禁挤占、挪用、遮挡食堂内的消防设施。

3、食堂的各种电器设施、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刀闸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用电线,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4、食堂灶具、气罐必须按要求分离存放,保持安全距离1.5m,炉灶、气罐周边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5、定期对炉灶、气罐进行检查,防止胶管老化、脱落、减压阀与角阀连接不牢或螺纹失效、燃烧器火孔堵塞等。

6、定期对食堂炉灶、排烟道及墙面的油垢进行清除清洗,消除火险隐患。

7、每天下班前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切断食堂内的电源,关闭燃气总、分阀门后方可下班。

8、食堂内应有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在施工现场内修建消防储水池,同时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

2、必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

3、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落地高度不少于15c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5、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随时保持有效状态。

6、高层建筑、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应绘制平面布置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7、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位置或损坏、丢失。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

1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2、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4、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 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5、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6、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7、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 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9、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可燃易燃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4、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爆破方案审批制度

爆破方案由爆破施工作业单位有相应爆破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编制、审核,由有中、高级爆破资质证书人员批准,爆破施工单位有关部门(技术部门、技安部门、保卫部门、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填写爆破方案申报表,报中冶建工安全技术处审查签署意见,再交公司爆破器材管理的监督部门(保卫处)签署批准意见后,报区、市公安机关签署审查意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施民用爆炸物品作业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安局爆破施工安全守则》。在主城区或其它县(自治县)中心城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制规定执行。

3、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经注册的民爆信息系统IC卡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实施。

5、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严格遵守“当日领取、当日使用、当日归库”制度;当日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必须当日清退回库,严禁民用爆炸物品在临时库房(施工现场)存放过夜。

6、民用爆炸物品实行双人保管、双人帐目、双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7、贮存民用爆炸品等物品的库房,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规范》、物品的化学性、物理性和有关规定分类、分库、专库存放,采用防爆电器设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按规定配置相应型号、数量的消防器材;库房周围严禁吸烟、用火,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8、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由专职人员管理看护。配送到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点的民爆物品,不宜暴晒或雨淋,周围50m内严禁烟火。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间距25m分开放置,雷管应存放在防爆箱内。

9、严禁违规使用普通万用表等非防爆工具进行爆破作业。

10、项目部未经许可不准在夜间、浓雾、大风、暴雪和雷雨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11、严禁爆破作业与其他施工作业同步进行。

1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藏、转让、转卖、转借、赠送民用爆破物品或器材。

13、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进出施工现场。

14、严禁在宿舍、办公室及场院存放民用爆炸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15、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电工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才能允许上岗。

2.电线的敷设和照明灯具、开关等安装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有关要求。

3.施工现场户外的开关,熔断器及插座,应用防雨箱保护。

4.临时用电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上方,不得乱拉、乱绑。

5.操作接电时一般应断电进行,如需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在旁监护,防止人身触电或其它事故发生。

6.夜间或下班不用电时,应切断临时线路的电源。




焊工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焊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焊工操作证的人员才能允许上岗,焊工没有操作证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或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工种相互抵触时,都不能盲目进行焊、割。

3.焊、割前对操作部位要进行检查,在未作彻底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4.进行焊、割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制定必要的防火预案。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5.焊、割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离存放严禁暴晒,严禁与易燃物品或火源或住宿处混存。

6.焊、割作业现场应备好灭火器,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不同性能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焊、割操作人员要学会灭火的基本方法,懂得灭火的基本知识以及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是经过培训,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才能允许从事爆破作业。

2.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加工的爆破工,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加工点应远离电源、电器设备。

3.民用爆炸物品的加工、搬运、放置,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震动。

4.遵守民用爆炸物品领用、退库等相关制度。领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由两人分别提取炸药和雷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转托给别人代管、代送。

5.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到爆破施工现场后,应有专人看护,严防丢失被盗。作业完后剩余爆破器材应当日送回炸药库房存放,严禁爆破器材留在施工现场过夜。

6.爆破施工现场作业时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7.爆破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警示警戒标志,配备灭火消防器材。

8.在爆破作业区内的爆破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严禁在爆破作业区内使用通讯工具,防止早爆、殉爆事故发生。

6.爆破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警示警戒标志,配备灭火消防器材。

7.在爆破作业区内的爆破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严禁在爆破作业区内使用通讯工具,防止早爆、殉爆事故发生。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