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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3-255187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7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
吴献叨等7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强化山区农村规模优化调整后保障力度的建议》(人大建议487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你们针对山区农村规划优化调整后保障力度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关于“加强山区新农村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发展建设资金项目”方面,近年来,我市通过乡村振兴示范带、未来乡村、一事一议、交通等项目已加大了对山区的建设投入。2019年我市实施开展村社规模优化调整以来,通过项目谋划支持、加大资金保障、集聚抱团发展等一系列举措,做好山区农村规模调整“后半篇”文章。如全面梳理整合相关部门单位47条现行扶持政策,从产业培育、资金补助、土地保障等方面提供保障;2018年起市财政通过购买保洁服务的方式,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连续向省定经济薄弱的原自然村落实项目启动资金,每年市级财政投入达5020万元;谋划超164个村级集体经济开竣工项目,总投资近百亿元;依托市级抱团,由市国投公司牵头、261个山区村集体共同出资组建富村兴农发展公司,拍下经济开发区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出租经营,目前年分红已超400万元。 关于“对多村融合后的新村优先安排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专项指标,提高人口集聚度,增强群众幸福感”方面,自2021年起,我市农民建房专项指标实报实销,用于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及配套用地问题。由于受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新政策的影响,占用耕地审批难度较大,下步先做好农民建房项目的选址、勘测、规划调整、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再由资规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报请市政府统筹落实耕地占补指标。另外在具体项目报批时,将简化报批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项目早日落地。 关于“安排专项资金,扩大村两委财政待遇保障发放范围,提高原自然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方面,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浙财基〔2021〕2号)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的通知》(温财行〔2021〕4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出台了《瑞安市村干部报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一肩挑”人员、村副书记(副主任)、非副书记兼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6、1.8、1.4倍进行保障,但对其他村两委成员没有明确规定,目前一般通过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激励、发放务工补贴等形式进行保障。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相关举措,进一步强化山区农村规模优化调整后保障力度。通过加强抱团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深化“届中体检”、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村级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张翔;承办人:张显;联系电话:0577-65890961。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