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2/2023-246240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瑞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项目采购询价的公告 | |||||||||||||||||||||||||||||||||||||||||||||||||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2〕272号)要求,规范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我局拟就瑞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瑞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三、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四、项目内容 (一)实施情况评估和工作底图更新 1.梳理瑞安市“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情况,识别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分别在重大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和环境管理中加以落实; 2.收集瑞安市生态环境资源数据、经济社会现状、规划数据,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最新的战略要求; 3.收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底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重点更新行政区划、河流水系、道路交通、城区与乡村居民点、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等。 (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 1.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生态保护红线最新划定成果,联动更新生态保护红线; 2.依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按照自然保护地分区、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一般生态空间主导生态功能属性等,更新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 (三)环境质量底线更新 1.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趋势评估,优化要素分区和管控措施; 2.结合规划文件,更新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包括水环境质量底线更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更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更新。 (四)资源利用上线更新 1.据自然资源、能源和水利等相关部门管理目标和要求,联动更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 2.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效率水平和空间布局发生重大调整变化的,依据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更新资源利用管控分区和相关管控要求,分析管控分区类别更新的科学性; 3.对于生态环境问题和矛盾突出的资源管控分区,应进一步强化管控要求。 (五)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 依据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及相关分区更新成果,对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相应更新。 (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更新 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更新总体和各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跨界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管控要求的统筹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要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对符合动态更新情形的,统筹兼顾一并予以动态更新。 技术单位应了解我市“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情况,熟悉我市生态环境资源数据、经济社会现状、各级开发区工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发展规划,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依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试行)》,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内容。 六、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时间要求: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付款方式:项目确认完成后待财政资金到位30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全额合同款。 九、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众举行,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活动。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文本编制基本方案; 5、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9:00—11: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11:30 3、递交地点: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H区304室 4、本项目将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三、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否决指标,不记分)
2、技术、资信标评审(90分)
3、报价评分标准(10分)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577-65827726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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