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01/2023-248675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潘时春(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9- 21 11: 09: 5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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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征收人潘时春(户)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为维护公共利益,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瑞安市上望街道东安村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通告》(瑞政告〔2018〕46号)等规定,于2023年8月31日依法对潘时春(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瑞集征补决〔2023〕19号),现将补偿安置决定内容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附件:潘时春(户)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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