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锦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锦湖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瑞安”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湖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瑞湖路158号,电话:0577-65661691,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锦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公开”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信息等信息,认真修改《锦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时编制《2023年锦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锦湖街道办事处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本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各个栏目下发布最新信息。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特别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重要论述,务求做到表述规范准确,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 坚持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紧盯“亚运会”以及国庆节等重要敏感节点,加强值班值守,有力维护了信息公开平台安全。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瑞安市锦湖街道、瑞安新闻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街道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做好自查整改,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街道综合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分管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议。2023年锦湖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规范,按要求对规章实行集中公开,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程序有序衔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存在被动、滞后”现象等等。 2024年,我街道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统一工作思想。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充分发挥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完善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督促各单位(科室)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档案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