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11:59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电话:0577-65833058,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法定主动公开

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其中机构信息公开4条,政策文件公开18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稿13份,其他业务公告公示公开18条,行政许可39项,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执法立案规划计划公开5条,财政信息公开4条,人事信息公开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6条,公开重大项目审批公开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首页《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清楚写明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等。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个,其中予以公开18个,部分公开1个,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不予公开1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审编分离”原则调整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大力夯实信息化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依法、及时、全面、合理、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

根据2023年市政府网站工作要点要求,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依托集约化平台内容管理后台,2023年我局扎实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及时归档失效栏目,及时关联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文件,杜绝涉密涉敏信息、表述错误、栏目更新超期等问题。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网站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做到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对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信息,及时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2

1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栏目较长时间跨度才能更新,需要进一步精简;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未及时发布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是整理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全面、合理、准确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