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校园安全督查的通知 |
各督学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各责任督学: 为做好期末校园安全工作,根据学期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安全督查,请各督学责任区安排挂牌督学到挂牌单位进行全面安全督查。 一、督查时间 2024年1月22日-26日 二、督查内容 见《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校园安全督查清单》(附件) 三、具体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附件要求于2024年1月22日前做好安全自查。 2.各督学责任区部署责任督学入校(园)安全督查,并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各责任督学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将各自责任区督学督查清单(附件)以照片形式统一打包发送到督导科电子邮箱rasjydds@163.com。 3.各责任督学于规定时间内入校(园)进行安全督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要求学校整改,并将附件于2024年1月29日前发各督学责任区。直属责任区督学直接将附件以照片形式发督导科电子邮箱rasjydds@163.com。 附件: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校园安全督查清单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