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106/2023-255369
组配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芳庄乡
生成日期 2023-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1-2023年补发(散户)农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02 09: 16: 04 浏览次数: 来源: 芳庄乡
字体:[ ]

为切实抓好此次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有力保障农民种粮效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参照我市近年规模种植大户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现就我市2021-2023年补发(散户)农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2021-2023年全市实际种植水稻、大小麦的农民(散户),不含已获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规模种植大户。其中2021年对象是当年晚稻和大小麦实际种植农民(散户),补助标准为52元/亩;2022年对象是当年早晚稻、大小麦实际种植农民(散户),补助标准为42元/亩;2023年对象是当年早晚稻、大小麦实际种植农民(散户),补助标准为10元/亩。

二、申报审核程序

落实申报(见附件1-2)和补贴公开公示制度,其中当年实际复种面积10亩(含)以上的非规模户还需填写《土地代耕代种登记表》(附件2);对实际种粮(水稻、小麦)农民一次性补贴进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3)


[附件下载]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